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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10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
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10 日 15:00 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
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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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余刚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21 人、代表股份 1,154,692,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569,685,327 股的 32.347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 股份数共 1,131,738,835 股,占 公司有 表决权 总股份
3,569,685,327 股的 31.7042%。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
共 22,953,578 股,占 公 司有 表决 权 总股份 3,569,685,327 股的
0.6430%。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24,458,67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0.6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
股份 1,505,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4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2,953,5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6430%。
     公司董事局主席余刚先生,独立董事任旭东先生,独立董事
刘放来先生,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副总裁储虎先生,副总裁
梁铭先生,副总裁杨旭华先生,董事局秘书薛泽彬先生出席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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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未
能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
中国有色大厦 24-26 楼,邮政编码:518040。
       修订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深
业进元大厦塔楼 2 座 303C 房,邮政编码:518024。
       原条款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
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
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
加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
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
围仅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
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
境内外期货业务;饮食、旅游(由下属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
过磅;房屋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

                                 3
计量、检验检测。
      修订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
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
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
加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
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
围仅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
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
境内外期货业务;饮食(由下属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过磅;
房屋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计量、
检验检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
发布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第
二次修订)》。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154,629,613   99.9946%    62,800       0.0054%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4,395,878    99.7432%    62,800       0.2568%          0      0.0000%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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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律师姓名:程兴律师     欧阳紫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
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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