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关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2016-2018年度)2019-12-25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Mazars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专 项 报 告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2016-2018 年度
中国武汉
WUHAN CHINA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9)050136 号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
的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以下简称“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进行鉴证。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的规定编制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明细表,并保证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
细表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
查、重新计算等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贵公司的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的明细情况。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报材料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
料一起上报。
附件: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净资
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明细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静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梓豪
中国 武汉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元/股)
2018 年度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9 0.26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9.26 0.26 0.26
的净利润
续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元/股)
2017 年度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1 0.46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0.24 0.40 0.40
的净利润
续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元/股)
2016 年度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31 0.15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3.30 0.11 0.11
的净利润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