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2019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0-03-10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0-2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铅、锌、铜
等有色金属生产为主业的国际化上市公司,业务范围涵盖矿
产、冶炼、新材料加工、贸易金融、工程技术五大板块,目
前在中国、澳大利亚、美洲、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拥有多个铅
锌为主的多金属矿山项目,掌控已探明的铅锌铜等有色金属
资源金属量超千万吨,形成了立足国内,面向中、南亚,走
向世界的矿产资源新格局。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与各方沟通
交流,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
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投资者保护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红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1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在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需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局制定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近
年来,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断提高。2016~2018年度,公司
现 金 分 红 合 计 7.70 亿 元 , 占 最 近 三 年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32.24%。
2016-2018年中金岭南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8,557.48 66,634.13 6,637.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993.98 106,699.29 32,322.88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31.04% 62.45% 20.5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①) 101,829.49
最近三年累计可分配利润(②) 231,016.1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累计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44.08%
(①/②)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③) 77,005.3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132.24%
(①/③)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一)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韶关冶炼厂地块增补纳
2
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批复》(粤国土资试点函【2011】1063
号),公司下属韶关冶炼厂所占用的土地被纳入"三旧"改造
范围。2011年12月31日,该土地的主要权属人本公司大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将对韶关冶炼厂因“三
旧”改造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损失在韶关冶炼厂地块进行
“三旧”改造开发时予以补偿。
承诺时间:2011年12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2、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控股股东作出承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房
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
未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
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3、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3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不越权干预中金岭南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
金岭南利益。
若本企业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承诺函,本企业
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2016年2月16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6年8月18日,公司作出承诺:本次通
过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房地产相关业务,且未来
不会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放
弃对深圳市中金康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发
公司”)的控股权。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声
明及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将承诺中关于“公司将于2018
年12月31日之前放弃对康发公司的控股权”调整为“康发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金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通过变
4
更经营范围和公司名称,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退出房地产
开发业务,实施业务经营转型”。
承诺时间:2016年8月18日
承诺调整时间:2018年12月28日
承诺期限:2019年12月31日之前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2、2016年8月18日,公司作出承诺:将积极促进深圳华
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加日铝业”)于2018年12
月31日之前放弃对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加日幕墙公司”)之控股权。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对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
限公司控股权的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承诺期限
延期两年至2020年12月31日,延期期间,公司相关工作计划
如下:
(1)加快推动华加日幕墙公司混改方案的报批,尽快启
动华加日幕墙公司新一轮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加快落
实华加日幕墙公司员工持股、引入投资者等工作,争取尽快
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以按期实现承诺事项。
(2)同时,不放弃华加日幕墙公司整合并购相关企业的
工作,在不影响公司现有权益的情况下,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5
承诺时间:2016年8月18日
承诺调整时间:2018年12月28日
承诺期限:2020年12月31日之前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1、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局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
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
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6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
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2、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
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房地
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房
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
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
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投资者接待以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7
2019年,公司接待了广发证券、海通国际、富国基金、
天风证券等11家机构投资者的现场调研;针对上海、深圳地
区机构投资者开展路演,向市场介绍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思
路,对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进行业绩说明;回复深交所互动
易投资者网络提问46项,并通过投资者热线及时解答投资者
日常电话咨询。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保持与市场的沟通交流,
倾听市场意见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19年度,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118项公告,及
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投资者、社会公众、市场各方披
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财务报告等情况,保持信息披
露透明度。公司2018年信息披露获得深交所考核为A,是自
2012年以来连续7年获深交所考核为A。
五、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2019年,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5
次股东大会,方便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修订公司
章程等重大事项时,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且单独计票结果全部及时公开披露;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
事、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通过落实各项制度,保障
8
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各项合法权益。
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公司将不断开拓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持续有
效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3 月 10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