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2020-03-18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0-3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64 号)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67,162,28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524,519,993.60
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人民币 32,490,399.87 元(含税)后,
余额人民币 1,492,029,593.73 元,再扣除验资费、律师费用等
发行费用合计 1,747,162.28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490,282,431.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1,937,975.22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 1,492,220,406.67 元。该项募集
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080004 号《验
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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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根据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凡口铅锌矿与国泰君安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韶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7 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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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与国
泰君安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国泰
君安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
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见公告编号 2020-03),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将承接原国泰君安证券对公
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已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中信建投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 4405014500450000018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76016860180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
中国银行韶关分行 678268836672
口铅锌矿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9550880006283900123
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741968902422
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7666727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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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已将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全
部资金及利息共 11,057.14 元全部转入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
金。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
支行,账号:44050145004500000187)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
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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