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2020-09-07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0-88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
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2017 年非公开
发行项目不超过 5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
同意公司使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不超过 12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
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总额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适时递减。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2)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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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闲置募集资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了
人民币 5.9 亿元结构性存款;使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
目募集资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南门支行办
理了人民币 5 亿元结构性存款,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办理了人民币 7 亿元结构性存款。现将相关具体事项
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序 办理 签约 产品收 收益 预期年化收 金额 资金来
产品名称 到期日
号 单位 银行 益类型 起算日 益率 (万元) 源
2017 年
深圳 中国银 保本保
挂钩型结构性存 2020 年 9 2020 年 12 1.5%或 募集项
1 市中 行深圳 最低收 3,000
款(机构客户) 月7日 月7日 3.3% 目闲置
金岭 市分行 益型
资金
南科
2017 年
技有 中国银 保本保
挂钩型结构性存 2020 年 9 2021 年 3 1.5%或 募集项
2 限公 行深圳 最低收 18,000
款(机构客户) 月7日 月8日 3.3% 目闲置
司 市分行 益型
资金
2017 年
中国银 保本保
挂钩型结构性存 2020 年 9 2021 年 3 1.5%或 募集项
3 行深圳 最低收 38,000
深圳 款(机构客户) 月7日 月8日 3.3% 目闲置
市分行 益型
市中 资金
金岭 2020 年
中国银 保本保
南有 挂钩型结构性存 2020 年 9 2021 年 3 1.5%或 募集项
4 行深圳 最低收 70,000
色金 款(机构客户) 月7日 月8日 3.3% 目闲置
市分行 益型
属股 资金
份有 挂钩汇率区间累
中国工 2020 年
限公 计型法人人民币 保本浮
商银行 2020 年 9 2021 年 6 最高 3.45% 募集项
5 司 结构性存款-专 动收益 50,000
韶关南 月4日 月1日 最低 1.5% 目闲置
户型 2020 年第 型
门支行 资金
148 期 I 款
二、主要风险提示
(一)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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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性存款,根据该产品《风险揭示书》,上述结构性存款主
要风险提示如下: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
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以及市场法
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
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
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规或
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
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
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
益率的产品收益。
3、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
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
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
投资机会的风险。
4、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
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
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5、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
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
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
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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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
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
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
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
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
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
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
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
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
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
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
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
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
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
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
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
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
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
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9、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
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
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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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
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
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
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
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的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
益型存款产品。根据该产品《风险揭示函》,上述结构性存
款主要风险提示如下:
1、市场风险: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
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
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者仅能获得较低收益
水平。
2、利率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
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
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
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
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4、产品不成立风险:投资者购买本产品可能面临产品
不成立风险,即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在一定条件下(详见产
品说明书中“产品成立”部分),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
产品不成立。此时,投资者应积极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相关信
息披露,及时对退回/解冻资金进行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
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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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
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并及时查询工
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
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
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
致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投资者的,可能会影响投
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
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
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
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
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
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
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中国工
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
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8、信用风险: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
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
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业务品种,本金损失
的风险很小,但仍受宏观经济波动、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和
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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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针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除严格执行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外,为有效防
范相关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负责相关投资的日常管理,及
时跟踪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向,分析相关投资的潜
在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出现,将及时与相关银
行沟通,采取妥善的资金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的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办理
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
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
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理财
产品情况
本公司在 12 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
存款和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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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签约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项目 产品名称 期限 备注
单位 银行 类型 (万元) 益率
广发银 保本
广发银行“薪加 已到期并按照预
行深圳 浮动 2019.09.04-
薪16号”人民币 5,000 2.6%或4.0% 期最高收益率收
深圳湾 收益 2019.12.03
结构性存款 回本金及收益
支行 型
中国工 法人人民币结 保本
已到期并按照预
商银行 构性存款产品- 浮动 最高 4.0% 2019.9.5
25,000 期最高收益率收
韶关南 专户型2019年 收益 最低1.3% -2020.03.03
回本金及收益
门支行 第165期C款 型
保本
兴业银 兴业银行企业 已到期并按预期
深圳市 浮动 4.0745%或 2019.9.4
2017 年 行深圳 金融结构性存 30,000 收益率收回本金
中金岭 收益 4.0% -2020.03.03
非公开 分行 款 及收益
南有色 型
发行股
金属股 广发银 保本
票募集 广发银行“薪加 已到期并按照预
份有限 行深圳 浮动 1.5%或 2020.03.05-2
资金 薪16号”人民币 3,000 期最高收益率收
公司 深圳湾 收益 3.85% 020.06.03
结构性存款 回本金及收益
支行 型
广发银 保本
广发银行“薪加 已到期并按照预
行深圳 浮动 2020.03.05-2
薪16号”人民币 26,000 1.5%或3.9% 期最高收益率收
深圳湾 收益 020.08.26
结构性存款 回本金及收益
支行 型
兴业银 保本
兴业银行企业 已到期并按照预
行深圳 浮动 3.9825%或 2020.3.4
金融结构性存 30,000 期最高收益率收
中心区 收益 3.9% -2020.08.26
款 回本金及收益
支行 型
六、备查文件
公司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产品说
明书、回单等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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