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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2-01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0-116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1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备注:
       1.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2)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3 为特别决议案,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
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提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提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
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
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3
    2.登记时间:
    2020 年 12 月 10 日-15 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4.本次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
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
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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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
称为“中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提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提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
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

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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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
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
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2.00        提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

   3.00        提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3 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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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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