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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1-03-13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2017 年非公开
发行项目不超过 5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
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资金额度在决
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
的总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的
实际情况适时递减。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82)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1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不
        超过 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相关决
        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总额
        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的实际情
        况适时递减。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近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
        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闲置募集资
        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了人民币 4.9 亿元
        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了人民币 7 亿元结构
        性存款,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了人民币 3
        亿元结构性存款,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人民
        币 2 亿元保本型收益凭证。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银行结构性存款
序   办理    签约                     产品收     收益                  预期年化收     金额      资金来
                        产品名称                           到期日
号   单位    银行                     益类型   起算日                      益率     (万元)      源
     深圳                                                                                       2017 年
            中国银                    保本保
     市中            挂钩型结构性存            2021 年 3   2021 年 6     1.3%或                 募集项
1           行深圳                    最低收                                            5,000
     金岭            款(机构客户)            月 12 日    月 10 日       3.53%                 目闲置
            市分行                      益型
     南科                                                                                       资金




                                               2
    技有                                                                                 2017 年
           中国银                    保本保
    限公            挂钩型结构性存            2021 年 3   2021 年 8   1.3%或             募集项
2          行深圳                    最低收                                      9,000
      司            款(机构客户)            月 12 日    月 26 日     3.55%             目闲置
           市分行                      益型
                                                                                         资金
                                                                                         2017 年
           中国银                    保本保
                    挂钩型结构性存            2021 年 3   2021 年 6   1.3%或             募集项
3          行深圳                    最低收                                      3,000
                    款(机构客户)            月 12 日    月 10 日     3.53%             目闲置
           市分行                      益型
                                                                                         资金
    深圳
                                                                                         2017 年
    市中   中国银                    保本保
                    挂钩型结构性存            2021 年 3   2021 年 8   1.3%或             募集项
4   金岭   行深圳                    最低收                                     32,000
                    款(机构客户)            月 12 日    月 26 日     3.55%             目闲置
    南有   市分行                      益型
                                                                                         资金
    色金
                                                                                         2020 年
    属股   中国银                    保本保
                    挂钩型结构性存            2021 年 3   2021 年 9   1.3%或             募集项
5   份有   行深圳                    最低收                                     70,000
                    款(机构客户)            月 12 日     月8日       3.55%             目闲置
    限公   市分行                      益型
                                                                                         资金
      司
                                                                                         2020 年
           兴业银   兴业银行企业金   保本浮                            1.8%或
                                              2021 年 3   2021 年 9                      募集项
6          行深圳   融人民币结构性   动收益                           3.55%或   30,000
                                              月 12 日     月9日                         目闲置
             分行   存款产品           型                               3.71%
                                                                                         资金

             (二)保本型收益凭证
             1、受托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全天候指数 21008
       号收益凭证;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产品期限: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浮动收益率:0%-4.725%;
             6、认购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7、资金来源:2020 年募集项目闲置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

             (一)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结

                                              3
构性存款,根据该产品《风险揭示书》,上述结构性存款主
要风险提示如下: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
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
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
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
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
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
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
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
益率的产品收益。
    3、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
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
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
投资机会的风险。
    4、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
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
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5、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
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
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
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
                          4
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
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
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
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
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
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
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
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
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
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
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
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
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
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
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
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
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
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
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9、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
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
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

                          5
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
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
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
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
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
益型产品。根据该产品《风险揭示书》,上述结构性存款主
要风险提示如下:
    1、市场风险:本存款产品到期收益取决于衍生结构挂
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可能受国际、国内市场汇率、利率、实
体信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最差的情况下可能仅能获得固
定收益。对于不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本产品收益计
算方式可能较为复杂,客户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其
预期收益目标。
    2、流动性风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客户无权要
求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可能导致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有流
动性需求时不能够使用本产品的资金,并可能导致客户丧失
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产品的机会。
    3、早偿风险:本存款产品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
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提前终止时的再投
资风险。
    4、法律与政策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
                          6
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
响,甚至导致客户资金遭受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
约定,发布本存款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
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至兴业银行相关营业网点或通过登陆
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兴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等
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
时了解存款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
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
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
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
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地震、火灾、战争、
非乙方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
电力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
失,兴业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兴业银行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
下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
损失。
       7、数据来源风险: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需要使
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如果届时《兴业银行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约定的数据
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

                             7
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所需的价格,兴业银行将本
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进
行计算。
    8、产品不成立风险:在本存款产品起息日(含)之前,
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
生剧烈波动,经兴业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存款产品
合同文件规定向客户提供本存款产品,则兴业银行有权决定
存款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存款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三)国泰君安保本型收益凭证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的保本型收益凭证为本金保障型产
品。根据该产品《风险揭示书》,上述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风险
    (1)市场风险。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
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
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
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您的收益凭证投资收益产生波动。
    (2)流动性风险。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您只能在
产品合同和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本公司柜
台交易市场(或其他场所)进行转让,交易可能不活跃,导
致您的转让需求可能无法满足;或者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未设
回售条款,或不支持转让、回售,导致您在收益凭证产品到
期前无法变现。
    (3)认购不成功的风险。收益凭证为非公开发行的私
募产品,根据有关规定,本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 200

                          8
人,若您在认购时投资者人数已达到上限,您有可能面临认
购不成功的风险。
    此外,如本期收益凭证设定发行规模上限,当收益凭证
达到一定规模时,发行人有权停止认购,您可能面临因上述
原因而无法参与本期收益凭证的风险。
    (4)产品不成立的风险。收益凭证产品可能设定最低
发行规模等发行成立条件,当收益凭证产品认购期结束,产
品出现认购资金总额未能达到最低发行规模等发行成立条
件的情形,发行人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您可能因上述原因
而面临投资资金被退还的风险。
    2、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根据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
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目前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
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如出现流动性
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
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兑付,导致您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2)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以本公司的信用发行。
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本公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
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
法处置本公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您进行补偿,
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您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
无法按照产品合同和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偿付。
    (3)操作风险。由于本公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
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

                            9
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您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本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
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
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顺利开
展;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信息技术
系统的要求日益增强,本公司近年虽然在信息系统开发和技
术创新方面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仍可能存在因信息技术系
统更新升级不及时对业务开展产生制约的风险。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
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
境不完善等,可能对本公司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本公
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
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
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
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
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
何责任。
    5、信息传递风险
    您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交易终端等,及时了解收益凭证
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并充分理解柜台交易规则及相关配
套制度。如您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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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您
自行承担。
    三、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除严格执行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外,为有效防
范相关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负责相关投资的日常管理,及
时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分析相关投资的潜在风险,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出现,将及时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
采取妥善的资金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
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理财
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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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在 12 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
               存款和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办理     签约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项目                            产品名称                                       期限            备注
           单位     银行                     类型   (万元)      益率
                   广发银                    保本
                            广发银行“薪加                                                 已到期并按照预
                   行深圳                    浮动               1.5%或      2020.03.05-2
                            薪16号”人民币           3,000                                 期最高收益率收
                   深圳湾                    收益                3.85%      020.06.03
                            结构性存款                                                     回本金及收益
                   支行                       型
                   广发银                    保本
                            广发银行“薪加                                                 已到期并按照预
          深圳市   行深圳                    浮动                           2020.03.05-2
                            薪16号”人民币           26,000    1.5%或3.9%                  期最高收益率收
          中金岭   深圳湾                    收益                           020.08.26
                            结构性存款                                                     回本金及收益
          南有色   支行                       型
          金属股   兴业银                    保本
                            兴业银行企业                                                   已到期并按照预
          份有限   行深圳                    浮动              3.9825%或    2020.3.4
2017 年                     金融结构性存             30,000                                期收益率收回本
           公司    中心区                    收益                 3.9%      -2020.08.26
非公开                      款                                                             金及收益
                   支行                       型
发行股
                                             保本
票募集             中国银   挂钩型结构性                                                   已到期并按照预
                                             保最                           2020.9.7
 资金              行深圳   存款(机构客             38,000    1.5%或3.3%                  期最高收益率收
                                             低收                           -2021.3.8
                   市分行   户)                                                           回本金及收益
                                             益型
                                             保本
                   中国银   挂钩型结构性                                                   已到期并按照预
                                             保最                           2020.9.7
          深圳市   行深圳   存款(机构客             3,000     1.5%或3.3%                  期最高收益率收
                                             低收                           -2020.12.7
          中金岭   市分行   户)                                                           回本金及收益
                                             益型
          南科技
                                             保本
          有限公   中国银   挂钩型结构性                                                   已到期并按照预
                                             保最                           2020.9.7
          司       行深圳   存款(机构客             18,000    1.5%或3.3%                  期最高收益率收
                                             低收                           -2021.3.8
                   市分行   户)                                                           回本金及收益
                                             益型
                                             保本
                   中国银   挂钩型结构性                                                   已到期并按照预
                                             保最                           2020.9.7
          深圳市   行深圳   存款(机构客             70,000    1.5%或3.3%                  期最高收益率收
2020 年                                      低收                           -2021.3.8
          中金岭   市分行   户)                                                           回本金及收益
公开发                                       益型
          南有色
行可转                      挂钩汇率区间
          金属股   中国工                    保本
债募集                      累计型法人人
          份有限   商银行                    浮动              最高3.45%    2020.9.4
资金                        民币结构性存             50,000                                    未到期
          公司     韶关南                    收益               最低1.5%    -2021.6.1
                            款-专户型2020
                   门支行                     型
                            年第148期I款

                   六、备查文件
                   公司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产品说

                                                    12
明书、回单等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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