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2021-03-31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优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
效益,引导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及发展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董事(董事长和其他专职非独立
董事)、监事(专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的经营班子
成员(包括总裁、副总裁)。
     公司党委书记参照本制度董事长薪酬标准执行,党委专
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参照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副职薪酬标
准执行。

                                  1
   第三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管理遵
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符合市场经济需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薪酬水平与公
司经营效益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
风险共担。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战略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公
司的长期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章    薪酬构成及考核结果运用

   第四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增量奖励、特殊贡献奖、任期激励收入五部分
构成。
   第五条 基本年薪是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
度基本收入。基本年薪根据企业所在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4 倍确定。
   第六条 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综合考
核评价结果,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年度考核净利润完
成率确定。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综合考评系数×绩效调节系
数×考核净利润完成率
   年度综合考评系数根据考核得分和管理难度等级确定

                         2
系数等级,最高不超过 2。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由党建考核
得分和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党建考核得
分由民主测评得分、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得分、党风廉政建
设考核得分和选人用人评议得分等 4 部分构成,4 部分所
占权重相同,若某一专项考核未进行,则其权重平均分摊
到其他项。党建考核得分和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权重为30%和
70%。公司的管理难度等级根据企业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
职工人数、资源禀赋、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每年核定一次,
分为难度 1(A 类)、难度 2(B 类)、难度 3(C 类)
三档,其中, B 类、C 类企业综合考评系数可分别上浮 5%、
10%。
   绩效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年度考核净利润,综合考虑
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及企业规模等因素确定,最高不
超过3。
   考核净利润完成率=考核净利润完成值/目标值,如考核
净利润完成率≥1,取 1;考核净利润完成率<1,取实际
数,企业存在特殊情况的,可以进行调整。
             表 1:年度综合考评分数与系数初核对应表
  考评等级             考评得分        综合考评系数初核值

    优秀            90 分(含)以上       1.5(含)-2

    良好           80 分(含)-90 分      1(含)-1.5

    一般           60 分(含)-80 分      0.5(含)-1

    较差               60 分以下                 0


                                   3
     表 2:绩效调节系数与年度考核净利润完成值对应表

     年度考核净利润 P       绩效调节系数             备注


            减亏          0.3(含)-0.6    具体绩效调节系数,主要根
   P <0
                                           据企业年度考核净利润,综
            增亏          0(含)-0.3
                                           合考虑企业功能性质、所在
0≤P<2000 万元           0.6(含)-0.7    行业及企业规模等因素,在

                                           对应区间内由公司薪酬分配
2000 万元≤P<4000 万元   0.7(含)-0.8
                                           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000 万元≤P<1 亿元      0.8(含)-1


1 亿元≤P<2 亿元         1(含)-1.2


2 亿元≤P<5 亿元         1.2(含)-1.8


5 亿元≤P<8 亿元         1.8(含)-2.4


P≥8 亿元                 2.4(含)-3

    第七条 企业超额完成当年考核净利润目标,原则上可
提取不超过当年或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有经营性现金
流保障的税后净利润增加额的 25%作为增量奖励。
    增量奖励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 1 倍,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研究
确定。增量奖励的范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
部及骨干员工等,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配比例
不超过增量奖励总额的 50%,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分配。公司年
度综合考评在一般等级及以上的,方可计提增量奖励。已按本办

                                 4
法计提增量奖励的,公司不得再额外计提增量激励作为有功人员
的奖励。
    若企业当年考核净利润目标值较上年考核净利润实际
完成值下降,增量奖励不得超过当年或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收
益后、有经营性现金流保障的税后净利润增加额的 5%。当
年考核净利润完成值同比上年未实现增长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及增量奖励之和不得超过上年绩效
年薪和增量奖励之和。
    第八条 特殊贡献奖是指公司在重大项目投资、资源拓
展、资本运作、科技创新、资产盘活、扭亏增盈、履行社会
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重大贡献的,可向董事会申
请发放特殊贡献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发放范
围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和发放
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公司董事会研
究确定。公司获得的创新驱动奖励及外部单位颁发的专项奖
励,不受特殊贡献奖励总额限制。
    第九条 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
结果,在不超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年薪
总水平的10%以内确定,原则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任期综合考评在一般等级及以上的,方可领取任期激励。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和
任期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
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 公司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
展情况和经营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建
立股权激励、虚拟股权、增量奖股、科技成果转化股份等中长
期激励措施。长效激励由公司提出,按管理权限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公司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不得
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深圳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为税前
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公司不得为个人负
担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薪酬核算与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
系数基数如下:
    董事长(党委书记)分配系数为 1,
    总裁分配系数为 0.95,
    副总裁分配系数为 0.85,其中分管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

                            6
的副总裁分配系数为 0.9。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
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根据考核情况按考核年度每年进行清算,
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可在不超过预测绩效年薪 60%
的范围内按月预发。
    第十六条 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结束后 2 年内支
付,原则上从任期结束后的第一年起按 6:4 的比例逐年兑
现。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优
秀、称职等级的,全额领取任期激励;基本称职等级的,领取
60%任期激励;不称职等级以及非因政策性及重大不可抗力因
素造成连续 3 年新增亏损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任期激励;非本人原
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在企业负
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第四章        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违纪违规
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的,依据其所受处分情况扣减当年
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的 10%至 100%,并取消领取增量奖
励和特殊贡献奖的资格,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薪酬待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
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其薪酬待遇;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被

                           7
追究刑事责任的,全额扣减当年绩效年薪以及本任期内的全
部任期激励收入,同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应责
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
配机制。
    第十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制度实施的管
理机构。经营年度结束或任期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形
成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
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
宜由董事会审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原制订的《董事长考核与薪酬
激励方案》同时废止。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3 月 31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