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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铅、锌、铜
等有色金属生产为主业的国际化上市公司,业务范围涵盖矿
产、冶炼、新材料加工、贸易金融、工程技术五大板块,目
前在中国、澳大利亚、美洲、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拥有多个铅
锌为主的多金属矿山项目,掌控已探明的铅锌铜等有色金属
资源金属量超千万吨,形成了立足国内,面向中、南亚,走
向世界的矿产资源新格局。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与各方沟通
交流,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
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投资者保护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红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1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在弥补亏损、足额
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017-2019 年,公司现金分红合计 12.09 亿元,占最近三年
年均可分配利润 127.75%。
             2017-2019 年中金岭南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5,701.73 28,557.48 66,63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210.51 91,993.98 106,699.29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30.16%    31.04%      62.4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①)                                               120,893.34
最近三年累计可分配利润(②)                                                 283,903.7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累计可分配利润比例(①/②)                           42.58%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③)                                                  94,634.5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①/③)                          127.75%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一)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韶关冶炼厂地块增补
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批复》(粤国土资试点函【2011】
1063号),公司下属韶关冶炼厂所占用的土地被纳入"三旧"
改造范围。2011年12月31日,该土地的主要权属人本公司大
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将对韶关冶炼厂因
“三旧”改造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损失在韶关冶炼厂地块
                                       2
进行“三旧”改造开发时予以补偿。
   承诺时间:2011年12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2、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控股股东作出承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房
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
未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
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3、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不越权干预中金岭南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
金岭南利益。
   若本企业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承诺函,本企业
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3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2016年2月16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6年8月18日,公司作出承诺:本次通
过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房地产相关业务,且未来
不会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放
弃对深圳市中金康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发
公司”)的控股权。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声
明及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将承诺中关于“公司将于2018
年12月31日之前放弃对康发公司的控股权”调整为“康发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金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通过变
更经营范围和公司名称,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退出房地产
开发业务,实施业务经营转型”。
    承诺时间:2016年8月18日
    承诺调整时间:2018年12月28日
    承诺期限:2019年12月31日之前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2、2016年8月18日,公司作出承诺:将积极促进深圳华
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加日铝业”)于2018年12
月31日之前放弃对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4
“华加日幕墙公司”)之控股权。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并延期履行<关于对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
限公司控股权的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承诺期限
延期两年至2020年12月31日。
    履行情况: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解决控股子公司同业竞争
问题的实施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广
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集团”)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对
华科公司增资人民币1.9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晟有色集
团持有华加日幕墙公司54.72%的股权,华加日铝业持有华加
日幕墙公司45.28%的股权。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1、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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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局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
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
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
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2、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
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房地
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房
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
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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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投资者接待以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0年度,公司多次组织较大规模的线上、线下机构投
资者沟通会,并通过公司高管座谈,回复交易所互动易提问,
解答热线咨询电话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
告期公司成功发行3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发行过程中公司加
强路演宣传,介绍公司发展情况,解答投资者疑难问题,通
过扎实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
形象。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度,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124项公告,及
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投资者、社会公众、市场各方披
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财务报告等情况,保持信息披
露透明度。公司2019年信息披露获得深交所考核为A,连续8
年获深交所考核为A。
       五、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2020年,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5
次股东大会,方便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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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重大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时,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且单独计票结果全部及时公开披露;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通过落实各项制度,保障中小股东
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各项合法权益。
   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公司将不断开拓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持续有
效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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