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 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 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 1 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余刚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26 人、代表股份 1,252,127,888 股,占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总股份 3,569,927,218 股的 35.0743%。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9 人,代表 股份数共 1,202,363,286 股,占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总股份 3,569,927,218 股的 33.680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共 49,764,602 股,占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总 股份 3,569,927,218 股的 1.3940%。 2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份 51,478,7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20%。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14,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48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9,764,6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940%。 公司董事局主席余刚先生,董事总裁张木毅先生,董事 王伟东先生、洪叶荣先生、黎锦坤先生、唐毅先生,独立董 事刘放来先生、黄俊辉先生、罗绍德先生,监事会主席彭卓 卓先生,副总裁余中民先生,董事局秘书黄建民先生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监事、高管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局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8,208,751 97.2911% 839,901 0.0671% 33,079,236 2.64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559,565 34.1103% 839,901 1.6316% 33,079,236 64.2581% 3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8,208,751 97.2911% 839,901 0.0671% 33,079,236 2.64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559,565 34.1103% 839,901 1.6316% 33,079,236 64.258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 2020 年度合并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95,096,765.96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924,405,002.68 元,按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92,440,500.27 元,本年度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831,964,502.41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3,198,201,736.75 元,减去已分配 2019 年度现金分红 金额 257,017,300.74 元(含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3,773,148,938.42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69,685,327 股为基数, 4 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84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299,853,567.4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3,473,295,370.95 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 间公司股本总额预计将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 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8,188,351 97.2895% 1,044,801 0.0834% 32,894,736 2.6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539,165 34.0707% 1,044,801 2.0296% 32,894,736 63.8997%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8,393,251 97.3058% 839,901 0.0671% 32,894,736 2.6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744,065 34.4688% 839,901 1.6316% 32,894,736 63.8997%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5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8,208,751 97.2911% 839,901 0.0671% 33,079,236 2.64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559,565 34.1103% 839,901 1.6316% 33,079,236 64.258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六、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04,653,151 96.2085% 14,580,001 1.1644% 32,894,736 2.6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03,965 7.7779% 14,580,001 28.3224% 32,894,736 63.8997%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1 年度财务 6 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验资等,授权公司董事局在综合 考虑其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后决定其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8,208,751 97.2911% 839,901 0.0671% 33,079,236 2.64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559,565 34.1103% 839,901 1.6316% 33,079,236 64.258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高性能复合金属材料项目的产品细分、投资规模、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及实施主体名称进行合理调整。本次调整 根据市场变化,通过调整产品细分以保证项目盈利能力,设 计产能调整为 1,800 吨/年。变更后项目投资总额为 25,720.1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24,020.10 万元(均为项目投资的资 本性支出),项目计划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实施主体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 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项目 实施地点不变。 7 根据本项目变更计划,高性能复合金属材料项目将有 2,307.90 万元的募集资金节余,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8,393,251 97.3058% 839,901 0.0671% 32,894,736 2.6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744,065 34.4688% 839,901 1.6316% 32,894,736 63.8997%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佰柒拾 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额度项下授信业务 品种包含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票据 承兑及贴现、各类保函担保、法人透支业务等。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可选择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债券,包括超短 融、短融及中期票据。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8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8,393,251 97.3058% 839,901 0.0671% 32,894,736 2.6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744,065 34.4688% 839,901 1.6316% 32,894,736 63.8997%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十、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8,208,751 97.2911% 839,901 0.0671% 33,079,236 2.64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559,565 34.1103% 839,901 1.6316% 33,079,236 64.258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 事、监事、高管责任保险。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 监事、高管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 高管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 9 保等相关事宜。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216,356,651 97.1432% 2,692,001 0.2150% 33,079,236 2.64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5,707,465 30.5126% 2,692,001 5.2293% 33,079,236 64.258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45,397,351 87.3468% 6,576,351 12.6532%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 44,902,351 87.2251% 6,576,351 12.7749% 0 0.0000% 况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不含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 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10 2.律师姓名:崔宏川律师 戴余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 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 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 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4 月 22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