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10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 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1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碧安先生主持 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15 人、代表股份 1,261,239,901 股,占公司总股份 3,650,026,828 股的 34.5543%。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8 人,代表 股份数共 1,202,713,153 股,占公司总股份 3,650,026,828 股的 32.9508%。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数共 58,526,748 股,占公司总股份 3,650,026,828 股的 1.6035%。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30,432,0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337%。其中通过现场投 2 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558,9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7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7,873,0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636%。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碧安先生,党委副书记、董事、 总裁张木毅先生,党委副书记、董事王伟东先生,董事洪叶 荣先生、黎锦坤先生、唐毅先生,独立董事刘放来先生、黄 俊辉先生、罗绍德先生,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监事何利 玲女士、陈卫东先生,副总裁余中民先生、郑金华先生,董事 会秘书黄建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票数 比例 1.选举王碧安先生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1,230,345,240 97.5505%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91,053 99.2081% 1,230,345,240 2.选举张木毅先生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1,230,345,240 97.5505%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91,053 99.2081% 1,230,345,240 3.选举王伟东先生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1,230,345,240 97.5505%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91,053 99.2081% 4.选举洪叶荣先生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1,230,345,240 97.5505%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91,053 99.2081% 5.选举黎锦坤先生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1,230,345,240 97.5505%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91,053 99.2081% 6.选举唐毅先生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230,345,240 97.5505% 3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91,053 99.2081%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均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 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碧安先生、张 木毅先生、王伟东先生、洪叶荣先生、黎锦坤先生、唐毅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票数 比例 1.选举刘放来先生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1,230,576,240 97.5688%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422,053 99.9671% 2.选举黄俊辉先生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1,230,576,240 97.5688%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422,053 99.9671% 3.选举罗绍德先生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1,230,576,240 97.5688%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422,053 99.9671%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均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 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放来先生、黄 俊辉先生、罗绍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4 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票数 比例 1.选举彭卓卓先生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230,864,540 97.5916% 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710,353 100.9145% 2.选举何利玲女士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229,625,448 97.4934% 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9,471,261 96.8428%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票 均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彭卓卓先生、何 利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代会 代表团团长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卫东先生共同 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律师 龙梓滔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 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 5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 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