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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2-03-29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铅、锌、铜
等有色金属生产为主业的国际化上市公司,业务范围涵盖矿

产、冶炼、新材料加工、贸易金融、工程技术五大板块,目

前在中国、澳大利亚、多米尼加、爱尔兰等国拥有多个矿山

及勘探项目,掌控已探明的铅锌铜等有色金属资源金属量超

千万吨。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与各方沟通
交流,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

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投资者保护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红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1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在弥补亏损、足额
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018-2020 年,公司现金分红合计 8.42 亿元,占最近三年年
均可分配利润 91.33%。
             2018-2020 年中金岭南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9,985.36 25,701.73 28,55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509.68 85,210.51 91,993.98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30.13%    30.16%      31.0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①)                                               84,244.57
最近三年累计可分配利润(②)                                                276,714.1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累计可分配利润比例(①/②)                          30.44%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③)                                                 92,238.0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①/③)                          91.33%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一)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韶关冶炼厂地块增补

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批复》(粤国土资试点函【2011】

1063号),公司下属韶关冶炼厂所占用的土地被纳入"三旧"
改造范围。2011年12月31日,该土地的主要权属人本公司大

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

                                       2
承诺,将对韶关冶炼厂因“三旧”改造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

的损失在韶关冶炼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开发时予以补偿。
    2021年11月,为贯彻落实韶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韶

冶"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试点的实施方案》,推进韶冶

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顺利实施,韶关市启动了对韶关冶
炼厂租赁使用的九公里片区划拨地块的收储和出让工作。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了韶关市政府可用于解决因韶关冶

炼厂现址改造成为中金岭南 (韶关)功能材料产业园停产、异

地搬迁等损失的历史遗留问题资金274,040,000元。

    根据广晟集团于 2011 年作出的承诺事项,2021年12月

23日,广晟集团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广晟集团履

行对公司韶关冶炼厂九公里 “三旧”改造停产及异地搬迁

造成的损失相关补偿义务,给予公司 595,935,490.97元补偿。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广晟集团支付的595,935,490.97元
补偿金。

    另广晟集团授权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地产”)对马坝冶炼分厂地块实施

“三旧”改造开发,马坝冶炼分厂因“三旧”改造停产造成

的损失补偿由广晟地产代为履行,2022年1月25日,公司与广

晟地产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晟韶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晟韶关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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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晟韶关公司对公司马坝冶炼分厂因“三旧”改造停产造成

的41,009,364.72元损失予以补偿。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收到
广晟韶关公司首期补偿金600,000元,剩余补偿款不晚于马坝

冶炼分厂“三旧”改造项目房产取得销售资质6个月内履行。

    截至本报告日,韶关冶炼厂“三旧”改造停产及异地搬
迁损失已获得相应补偿。

    承诺时间:2011年12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2、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控股股东作出承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房

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
未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

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3、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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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不越权干预中金岭南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

金岭南利益。若本企业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承诺函,

本企业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1、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局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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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

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

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

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2、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

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房地

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房

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

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

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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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2015年3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本公司

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

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

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

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

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本公司保证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

露有关信息。

       承诺时间: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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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投资者接待以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1年,公司坚持主动、精细、高效、互动的沟通策略,

积极创新投资者服务模式,通过举办三场由公司高管出席的
业绩说明会、组织高管带队的投资者开放日、参加分析师交

流会、接待投资者调研、设立投资者热线、回复互动易平台

投资者关切等各种活动,多方位、多层次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交流,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2021年,公司荣获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评选的“上市公司2020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

践案例”,中国证券报评选的“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金牛奖”,

以及中国经营报评选的“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度,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129项公告,及

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投资者、社会公众、市场各方披

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财务报告等情况,保持信息披

露透明度。公司2020年信息披露获得深交所考核为A,连续9

年获深交所考核为A。

    五、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2021年,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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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股东大会,方便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重大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时,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且单独计票结果全部及时公开披露;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通过落实各项制度,保障中小股东
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各项合法权益。
    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公司将不断开拓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持续有
效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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