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2-106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 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 年 8 月 30 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 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2-096)。2022 年 9 月 10 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 体股东发出关于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延期后)(公告编号:2022-102)。 1.召开时间: 1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0 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2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张木毅先生主 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30 人、代表股份 1,407,746,890 股,占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总股份 3,737,542,740 股的 37.6650%。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2 人,代表 股份数共 1,303,480,036 股,占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总股份 2 3,737,542,740 股的 34.875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28 人,代表股份数共 104,266,854 股,占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总 股份 3,737,542,740 股的 2.7897%。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8 人,代表股份 104,266,8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897%。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28 人 , 代 表 股 份 104,266,8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897%。 公司董事长王碧安先生,董事总裁张木毅先生,董事洪 叶荣先生、唐毅先生,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监事会主席彭 卓卓先生,常务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潘文皓先生,董事会秘 书黄建民先生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董事王 伟东先生、黎锦坤先生,独立董事黄俊辉先生、廖江南先生, 监事何利玲女士、陈卫东先生,副总裁朱传明先生、郑金华 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3 2.表决结果: 提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 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06,786,889 99.9318% 841,701 0.0598% 118,300 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3,306,853 99.0793% 841,701 0.8073% 118,300 0.113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本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30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4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06,786,889 99.9318% 841,701 0.0598% 118,300 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3,306,853 99.0793% 841,701 0.8073% 118,300 0.113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本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30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06,786,889 99.9318% 841,701 0.0598% 118,300 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3,306,853 99.0793% 841,701 0.8073% 118,300 0.113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5 提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关于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30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06,786,889 99.9318% 841,701 0.0598% 118,300 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3,306,853 99.0793% 841,701 0.8073% 118,300 0.113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 监事、高管责任保险。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 高管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高管 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 6 相关事宜。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06,378,272 99.9070% 898,503 0.0638% 410,115 0.02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2,958,236 98.7449% 898,503 0.8617% 410,115 0.3933%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95,148,935 91.2027% 9,059,619 8.6839% 118,300 0.1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95,088,935 91.1977% 9,059,619 8.6889% 118,300 0.1135%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东营方圆有色金 7 属有限公司等 20 家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339,866,189 95.1781% 1,928,101 0.1370% 65,952,600 4.68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6,386,153 34.8971% 1,928,101 1.8492% 65,952,600 63.2537%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律师 陈旖旎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 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