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关于转让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88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南京溪软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溪软”)以及中兴软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软
创”)于 2018 年 2 月 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和新股认购协议》。根据《股份转
让和新股认购协议》,本公司以 1,223,300,000 元人民币向南京溪软转让所持控
股子公司中兴软创 43.66%股份,同时,南京溪软对中兴软创增资 100,000,000 元
人民币(上述合称为“本次交易”)。在交割日,南京溪软分别向中兴通讯和中
兴软创一次性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及新股认购价款。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
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转让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相
关事宜的公告》。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未完成交割。
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就出售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签署<关于分期付款安排
的补充协议>的议案》,本公司、南京溪软和中兴软创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签署了
《关于分期付款安排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股份转让
和新股认购协议》下约定的南京溪软一次性全额支付调整为分期付款。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中兴通讯、南京溪软以及中兴软创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的分期付款安排
基本内容如下:
1
南京溪软根据《股份转让和新股认购协议》应支付的转让价款和认购价款,
合 计 1,323,300,000 元 人 民 币 ( 包 括 应 向 中 兴 通 讯 支 付 的 转 让 价 款
1,223,300,000 元人民币和应向中兴软创支付的认购价款 100,000,000 元人民
币),进行分期支付。
(1)第一期付款
南京溪软在《补充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兴软创支付全部认购价
款 100,000,000 元人民币,以及向中兴通讯支付转让价款中的 381,050,000 元人
民币。
(2)第二期付款
南京溪软在完成第一期付款之后的 30 天内向中兴通讯支付转让价款中的
481,050,000 元人民币。
(3)第三期付款
南京溪软在完成第一期付款之后的 120 天内向中兴通讯支付转让价款中的
尾款即 361,200,000 元人民币。
如果南京溪软未按照《补充协议》约定付款,中兴通讯有权按照《补充协议》
相关条款执行。《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或盖章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分期付款安排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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