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91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有关本次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9 时。 2、A 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9 日-2019 年 3 月 20 日的 如下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0 日 上 午 9:30 - 11:30 , 下 午 13:00 - 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9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本公司深圳总部 A 座四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 1、A股股东可通过: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亲身出席投票及通过填写表决代理委托书授权他人 出席投票;或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A 股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应在本节第(一)条列明的有 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H股股东可通过: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亲身出席投票及通过填写表决代理委托书授权他人 出席投票。 (四)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圳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之日(即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为 4,192,671,843 股,其中内资股(A 股)为 3,437,169,309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为 755,502,534 股。 股东(代理人)212 人,代表股份 1,648,034,595 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39.31%。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下同)(代理人)207 人,代表股份 378,184,232 股,占公司在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02%。 其中: 2 (1)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 A 股股东(代理人)211 人,代表 股份 1,450,599,292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2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代理人)17 人,代表股份 1,341,197,861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9.02%;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194 人, 代表股份 109,401,431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8%。 (2)H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97,435,303股, 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13%。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国律师等人士出席及列 席了本次会议。因工作原因,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未出席本次会议。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之日,(i)中兴新通 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持有本公司股票 1,271,314,633 股(其中持有 A 股 1,269,276,633 股,持有 H 股 2,038,000 股),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 30.32%;及(ii)中兴新的一名董事持有本公司股票 469,677 股(其中持有 A 股 439,677 股,持有 H 股 30,000 股),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 0.01%。上述人 士须于下述第 5 项议案回避表决。本公司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尽其深知、尽 悉及确信,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概无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但根据《香港 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的股份,并无任何股东根据《香 港上市规则》须就本次会议上提呈的决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 则》赋予股东权利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就第 5 项议案表决的本公司股票总数为 2,920,887,533 股(其中 A 股为 2,167,452,999 股,H 股为 753,434,534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约 69.67%。 根据《深圳上市规则》,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兴新及其一名董事于本 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1,269,716,310 股,根据《深圳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兴新及其董事对下述第 5 项议案回避表决。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其中普通决议案均已经 3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 告附件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 统计表》): 普通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决 议内容如下: 1.0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自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1.0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子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1.03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步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1.04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顾军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1.05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诸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1.06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方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2。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决议内容如下: 2.0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蔡曼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 事,任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2.0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Yuming Bao(鲍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2.03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君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 4 事,任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2。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已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告。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从公司领取董 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按照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由公司每年支付税前 10 万元人民币,独立非执行董事津 贴标准按照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由公司每年支付税前 25 万 元人民币,董事津贴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 照公司的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 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3.0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尚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 监事,任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3.0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素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 监事,任期从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上述股东代表担任的两位监事简历请见附件 3。尚晓峰先生及张素芳女士在 公司股东单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另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为谢大雄先生、夏小悦女士、李全才先生,将与两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职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谢大雄先生、夏小悦女士、李全才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3,上述三位职工代表担 任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以及各自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和履职情况 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4、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授权的议案》,决议 内容如下: (1)同意依法授权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责 任保险的合同。 (2)同意依法授权董事会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人士 5 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董事及 /或监事及/或高级职员的人选;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 间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订相关法律文 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后或之前办理保险公 司续签或更新或投保所需签订的保险合同事宜并履行相关必要手续(合称“保险 事务”)。 其中,关于累计保险费人民币 150 万元以下(包括本数)/年的保险合同,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人士履行保险事务;关于累计保险 费人民币 150 万元(不包括本数)至 300 万元(包括本数)/年的保险合同,由 董事会履行保险事务;关于累计保险费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不包括本数)/年 的保险合同,董事会重新提请股东大会授予相关授权。为免歧义,前述“年”系 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之日起一段连续 365 个自然日的期间;前述累计保 险费是指该一年内已生效的全部保险合同的累计总保险费金额。 5、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中兴新签订<2019-2021 年采购框架协议>的日 常关联交易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兴新就采购机柜及配件、机箱及配件、方舱、围 栏、天线抱杆、光产品、精加工产品、包材类产品、软电路板(FPC)、软硬结 合板(R- FPC)及其组件等产品依法签订《2019—2021 年采购框架协议》,预 计该框架协议下本集团1向中兴新及其附属公司、参股 30%或以上的公司 2019— 2021 年各年度采购原材料的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分别为人民币 7 亿元、8 亿元、9 亿元;并认为《2019—2021 年采购框架协议》的条款经双方公 平磋商,按一般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交易条款及 2019—2021 年 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依法签订《2019— 2021 年采购框架协议》等文件。 特别决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相关安排的议案》; 1 本集团指中兴通讯及其附属公司。 6 7、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将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处理有关发行方案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 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等; (2)授权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办理向中国境内及境外有关机构申报及获得批 准的全部事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文 件资料,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或 委任中介机构的协议)以及批准及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 (3)授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 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的,授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5)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验资手续; (6)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7)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有关的股份登记、股份 锁定及上市事宜并递交相关文件; (8)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及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各项登记手续; 7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直接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及 其授权的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11)上述各项授权事宜的有效期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 上述决议案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委任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担任上述会议的点票监察 员。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留永昭律师、魏伟律师、黄炜律师 3、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会议作出的《中兴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 8 附件 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赞成 序号 审议事项 股份类别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普通决议案(5项)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总计 1,552,194,227 94.1846% 选举李自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其中:与会持股 282,343,864 74.6578%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 5%以下股东 1.01 2019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 内资股(A股) 1,393,307,870 96.0505% 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58,886,357 80.4752% (H股) 总计 1,552,364,854 94.1949% 选举徐子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其中:与会持股 282,514,491 74.7029%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 5%以下股东 1.02 2019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 内资股(A股) 1,392,315,248 95.9821% 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60,049,606 81.0643% (H股) 总计 1,530,823,121 92.8878% 选举李步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其中:与会持股 260,972,758 69.0068%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 5%以下股东 1.03 2019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 内资股(A股) 1,392,234,049 95.9765% 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38,589,072 70.1947% (H股) 1.04 选举顾军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总计 1,532,293,127 92.9770% 9 赞成 序号 审议事项 股份类别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 其中:与会持股 262,442,764 69.3955% 5%以下股东 2019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 内资股(A股) 1,392,277,450 95.9795% 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40,015,677 70.9172% (H股) 总计 1,531,976,542 92.9578% 选举诸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其中:与会持股 262,126,179 69.3118%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 5%以下股东 1.05 2019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 内资股(A股) 1,392,207,151 95.9746% 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39,769,391 70.7925% (H股) 总计 1,550,204,748 94.0638% 选举方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 其中:与会持股 280,354,385 74.1317%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2019 5%以下股东 1.06 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29日 内资股(A股) 1,392,271,946 95.9791% 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57,932,802 79.9922% (H股)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总计 1,589,177,167 96.4286% 选举蔡曼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 其中:与会持股 319,326,804 84.4368%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 5%以下股东 2.01 从2019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3 内资股(A股) 1,392,824,652 96.0172% 月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96,352,515 99.4516% (H股) 总计 1,589,183,661 96.4290% 选举Yuming Bao(鲍毓明)先 其中:与会持股 2.02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 319,333,298 84.4386% 5%以下股东 执行董事,任期从2019年3月30 内资股(A股) 1,392,291,146 95.9804% 10 赞成 序号 审议事项 股份类别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日起至2022年3月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96,892,515 99.7251% (H股) 总计 1,588,788,985 96.4051% 选举吴君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其中:与会持股 318,938,622 84.3342%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 5%以下股东 2.03 从2019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3 内资股(A股) 1,392,323,241 95.9826% 月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96,465,744 99.5089% (H股)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总计 1,535,430,697 93.1674% 选举尚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其中:与会持股 265,580,334 70.2251% 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5%以下股东 3.01 任期从2019年3月30日起至 内资股(A股) 1,391,611,958 95.9336% 2022年3月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43,818,739 72.8435% (H股) 总计 1,535,096,258 93.1471% 选举张素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 其中:与会持股 265,245,895 70.1367% 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5%以下股东 3.02 任期从2019年3月30日起至 内资股(A股) 1,391,277,519 95.9105% 2022年3月29日止 境外上市外资股 143,818,739 72.8435% (H股) 11 赞成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序号 审议事项 股份类别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数 股数 权股东所持股份比 股数 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例 总计 1,570,946,987 96.4170% 19,522,456 1.1982% 38,856,675 2.3848% 其中:与会持股 301,096,624 83.7599% 19,522,456 5.4308% 38,856,675 10.8093%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 5%以下股东 4.00 员责任保险授权的议案 内资股(A股) 1,450,453,872 99.9900% 122,820 0.0085% 22,600 0.0016% 境外上市外资股 120,493,115 67.4175% 19,399,636 10.8544% 38,834,075 21.7282% (H股) 总计 375,706,085 99.9909% 30,200 0.0080% 4,000 0.0011% 关于与关联方中兴新签订 其中:与会持股 375,132,355 99.9909% 30,200 0.0080% 4,000 0.0011% 注 5%以下股东 5.00 《2019-2021年采购框架协议》 内资股(A股) 180,848,782 99.9811% 30,200 0.0167% 4,000 0.0022% 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境外上市外资股 194,857,30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H股) 特别决议案(3 项) 总计 1,645,982,922 99.8755% 1,972,033 0.1197% 79,640 0.0048% 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其中:与会持股 376,132,559 99.4575% 1,972,033 0.5214% 79,640 0.0211% 5%以下股东 6.00 股票发行底价相关安排的议 内资股(A股) 1,450,297,372 99.9792% 297,920 0.0205% 4,000 0.0003% 案 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685,550 99.1138% 1,674,113 0.8479% 75,640 0.0383% (H股) 总计 1,629,720,462 98.8887% 18,310,133 1.1110% 4,000 0.0002% 关于延长2018年度非公开发 其中:与会持股 359,870,099 95.1574% 18,310,133 4.8416% 4,000 0.0011% 5%以下股东 7.00 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内资股(A股) 1,450,296,672 99.9791% 298,620 0.0206% 4,000 0.0003% 期的议案 境外上市外资股 179,423,790 90.8773% 18,011,513 9.1227% 0 0.0000% (H股) 12 赞成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序号 审议事项 股份类别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数 股数 权股东所持股份比 股数 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例 总计 1,646,058,562 99.8801% 1,972,033 0.1197% 4,000 0.0002% 其中:与会持股 376,208,199 99.4775% 1,972,033 0.5214% 4,000 0.0011% 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5%以下股东 8.00 股票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内资股(A股) 1,450,297,372 99.9792% 297,920 0.0205% 4,000 0.0003% 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761,190 99.1521% 1,674,113 0.8479% 0 0.0000% (H股) 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任何股东就任何个别的决议案须放弃表决或被限制只可投赞成票或只可投反对票时,任何违反有关规定或限制的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所作的表决均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因此,本次会议需就第 5 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股东的投票不计入此议案的表决结果。 13 附件 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李自学,男,1964 年出生。李先生于 1987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子元 件与材料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具备研究员职称。李先生 1987 年进入西安微 电子技术研究所从事微电子技术的研发及管理工作,1987 年至 2010 年历任技 术员、副主任、混合集成电路事业部副部长、部长;2010 年至 2014 年历任西 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2014 年至 2015 年任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长、副所长;2015 年至 2019 年 1 月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即中兴新)的股东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任党 委书记兼副所长;2018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李先生拥有丰 富的电子行业从业及管理经验。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先生与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子阳,男,1972 年出生。徐先生于 1994 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物理电 子技术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徐先生于 1998 年加入本公司,1998 年至 2011 年历任本公司南京研发中心 GSM 产品线开发部程序员、科长,PS 开发部长, 核心网副总经理,核心网产品总经理;2011 年至 2013 年任本公司 MKT 四分部 总经理分管欧美系统产品;2014 年至 2016 年任本公司子公司中兴通讯(德国) 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至 2018 年 7 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及无线经营部 CCN 核心网产品线产品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18 年 8 月 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微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起任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先生拥有多年的电信行业从业及管理经验。徐先生为本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予 A 股股票期权 25.2 万份。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4 李步青,男,1972年出生。李先生于1994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财务会计 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具备高级经济师职称。李先生1994年至2001年任职 于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2001年至2009年历任深圳市圳峰工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深圳航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至2017年历任深圳市航天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至 今先后担任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董事;2016年至今先 后担任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会计师;2015年至2018 年兼任南京航天银山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2018年兼任航天科工欧洲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今兼任深圳市航天立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及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先后兼 任航天海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 董事。李先生拥有丰富的管理及经营经验。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先生 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的股东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任董事,与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顾军营,男,1967年出生。顾先生于1989年毕业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航空 工程系飞行器制造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于2002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 工程专业,获工业工程硕士学位,具备研究员职称。顾先生1989年至2003年历 任211厂工艺员、车间主任、处长、副厂长、副厂长兼副书记;2003年至2009 年历任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经理部部长、 总经理助理;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兼任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9年至2019年1月在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间接股东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任 院长助理,同时兼任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至2017年先后兼 任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航天赛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 年至2018年9月任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2019年1月任航天 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副总裁。2018 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顾先生拥 有丰富的管理及经营经验。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顾先生与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15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诸为民,男,1966年出生。诸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 系电子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于2003年获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诸先生1988年至1991年历任苏州市东风通信设备厂研究所技术员、 副所长;1991年至1993年历任深圳市中兴半导体有限公司开发部研发工程师、 副主任;1993年至1997年历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研发工程师、南京研究所 所长;1997年至2000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中兴新副 总经理;2004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长飞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5年 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1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董事;2008年至今任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8年期间同时 任顾问);2018年至今任深圳市中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公司董事 长/董事;现兼任中兴新、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宇腾跃电 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诸先生拥有丰富的管理 及经营经验。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诸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及中 兴新的股东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任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 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方榕,女,1964 年出生。方女士于 1987 年毕业于南京邮电学院(现更名 为“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方女士 1987 年至 1995 年任职于邮电部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1995 年至 1997 年任职于中兴新;1997 年至 2009 年任职于本公司,1998 年至 2009 年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2009 年至 今任中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2018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 事。方女士拥有多年的电信行业从业经验及管理经验。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方女士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的参股公司中兴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常 务副总裁,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16 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 蔡曼莉,女,1973年出生。蔡女士于199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 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蔡女士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蔡女士于2002年至2015年任职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先后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副处 长、监管一处处长,并担任上市公司监管部会计与评估小组组长;2015年至今 任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16年至今 兼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18年11月至今任上海飞科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 任北京雅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女士在资本市场领域的咨询、股权投资方面具有 丰富的经验。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Yuming Bao(鲍毓明),男,1972年出生。鲍先生于1994年毕业于天津大 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 于美国桥港大学获得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出庭律师资格。鲍先生自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京津地区律师事务所 任合伙人,驻美国纽约和加州工作近十年,曾任美国思科、美国新闻集团、香 港南华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现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 总裁兼首席法务官;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鲍先生为教育部 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外国专家、全国十佳总法律顾 问,兼有纽约长岛商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员、中国行为法学会教授等 教研经历。鲍先生在中美法律与合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也有广泛的管理与 17 技术背景。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君栋,男,1964年出生。吴先生毕业于伦敦大学,分别于1987年及1988 年获微生物学及生物化学学士学位和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 和香港律师资格。吴先生自2013年7月起出任国际律师事务所Dentons的香港办 公室企业融资/资本市场部之负责人。吴先生现兼任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 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在公司上市与收购合并方面具有丰富 的经验。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 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8 附件 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简历 尚晓峰,男,1975 年出生。尚先生于 2001 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 获管理学硕士学位,具备注册管理会计师资格和高级会计师职称。尚先生 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2002 年 9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先后担任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资金部副经理、财务中 心资金部经理、财务中心主任;2014 年 7 月至今兼任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 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兼任航天银山电气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深 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同时兼任广东欧科空调制冷有限 公司董事;2017 年 9 月至今兼任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航天科创实业 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3 月至今兼任航天亮丽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尚先 生拥有丰富的财务及经营管理经验。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尚先生在本公 司控股股东中兴新任监事,同时在中兴新的间接股东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素芳,女,1974 年出生。张女士于 2000 年 6 月毕业于南开大学获管理学硕 士学位。张女士 2000 年 7 月至 2009 年 2 月先后任中兴新宣传接待部职员、融 资部部长等职;2006 年 7 月至今任中兴新董事会秘书;2009 年 2 月至今任中兴 新办公室主任。2011 年 12 月至今,张女士担任深圳市罗湖区政协第四届、第 五届委员;张女士现兼任中兴新部分附属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张女士拥有丰 富的管理及经营经验。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女士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 兴新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9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谢大雄,男,1963 年出生。谢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于 1986 年毕业 于南京理工大学应用力学专业,获得工学硕士学位。谢先生 1994 年加入本公司 控股股东中兴新,曾任中兴新南京研究所所长;自 1998 年至 2004 年,历任本 公司 CDMA 产品经理、CDMA 事业部总经理等职;自 2004 年至 2012 年任本公司 执行副总裁,曾分管本公司技术规划与战略等;2013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会主席。现兼任广东中兴新支点技术有限公司等 2 家本公司子公司董事长。谢 先生是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曾获得 首届深圳市市长奖。谢先生现担任移动网络和移动多媒体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主任及工信部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委。谢先生拥有多年的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及管理经验。谢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495,803 股;谢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中兴新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小悦,女,1975 年出生。夏女士于 1998 年 7 月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取 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夏女士 1998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任本公司供应部部长、 计划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 事。夏女士拥有丰富的管理及经营经验。夏女士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50,927 股; 夏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 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全才,男,1961 年出生。1989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企自动化专业,获学 士学位。李先生 1981 年 8 月至 1989 年 10 月任职于航天 691 厂;1989 年 11 月 至 1993 年 9 月任职于深圳中兴半导体有限公司;1993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0 月 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先后任售后工程师、销售处经理、营销区域总 经理;199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5 月,先后担任本公司第二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 移动事业部市场副总经理、移动事业部生产副总经理、移动事业部西安研究所 20 所长、无线研究院副院长等职;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现兼任 深圳市中兴宜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 3 家子公司董事/监事。李先生拥有丰富 的管理及经营经验。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 新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据本公司董事所知,并无其他事项需要知 会本公司股东,尤其是并无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须予披 露的有关董事及监事的信息。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