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02-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
查,就中兴通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中兴通讯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904 号文)核准,中兴通讯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81,098,968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0.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1,512,999,823.2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59,418,724.31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到账,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438556_H02 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将严格遵循《中
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放于专项
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见中兴通讯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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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额
1 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 428.78 91.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9.00 39.00
合计 467.78 13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予以置换。
三、中兴通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
专字第 60438556_H01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
之前以自筹资金对面向 5G 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49.72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面向 5G 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
1 91.00 49.72
目
合 计 91.00 49.72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2 亿元。具
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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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亿元
以自筹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面向 5G 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
1 49.72 49.72
目
合 计 49.72 49.72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决
策程序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兴通讯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
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的相关意见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438556_H01 号《中
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兴通讯的上述自筹资金投
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中兴通讯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期投入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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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兴通讯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
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中兴通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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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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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伍春雷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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