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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通讯: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建议选举及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04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建议选举及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建议选举及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
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
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TE CORPORATION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763)

                          建議選舉及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經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推薦,根

據 2020 年 5 月 19 日舉行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第八屆董事會提名莊堅
勝先生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至公司第八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即 2022 年 3 月 29 日)止。
選舉及委任莊堅勝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將以普通決議案形式提交股東大會供
股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將適時向 H 股股東寄發股東大會通告及表決代理委託書等相
關文件。


莊堅勝先生的簡歷及其他信息詳見附件一及附件二。



                                                               承董事會命
                                                                 李自學
                                                                 董事長

深圳,中國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三位執行董事:李自學、徐子陽、顧軍營;三位非執行董事:
李步青、諸為民、方榕;以及三位獨立非執行董事:蔡曼莉、Yuming Bao(鮑毓明)、吳君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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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簡歷


莊堅勝,男,1965年出生,中國籍,無其它國家居留權。莊先生於1988年畢業於華東
政法大學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91年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法碩士學位,具有
中國律師資格。莊先生曾任職於上海外高橋保稅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橋保
稅區聯合發展有限公司、普華永道國際諮詢有限公司、美國貝克麥堅時國際律師事務
所;莊先生自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貿易合規與稅務關稅業務主管合
夥人。莊先生在國際貿易管制、公司商業合規、海關法和稅法的法律和實務方面擁有
豐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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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有關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其他信息



一、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權益
    截至本公告日,莊堅勝先生概無持有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
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任何須記錄於本公司根據香港《證券及
期貨條例》第352條規定須予備存的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香港上市規則》附錄
十《上市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須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


    截至本公告日,莊堅勝先生或其配偶或18歲以下子女概無持有可以認購本公司或其相
聯法團的股本或債權證之權利,彼等亦無行使任何該等權利。


二、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所擔任的職務
    截至本公告日,莊堅勝先生沒有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擔任職務。


三、與本公司主要或控股股東、其他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關係
    截至本公告日,莊堅勝先生與本公司主要或控股股東、任何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
員概無任何關係。


四、服務協議與酬金
    莊堅勝先生獲選後,將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莊堅勝先生的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審
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八屆董事會屆滿之日(即2022年3月29日)止。莊堅勝先生的津貼標準
按照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標準,由公司每年支付稅前25萬元人民幣,津貼的
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五、在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及其他主要任命及專業資格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莊堅勝先生過去三年概無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職務
或擁有其他主要任命或專業資格。


六、其他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據本公司董事所知,並無其他事項需要知會本公
司股東,亦無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須予披露的有關建議委任莊堅勝
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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