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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国际: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5-18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11-02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累计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公告。
    2、召开时间:2011年5月18日上午9:30-10:3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11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现场累计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 101,253,2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33   %。
    现场会议由胡发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现场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变更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以 101,159,78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99.91%,审议通过了选
举刘健哲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 2011 年 5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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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吴冠雄   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11 年 5 月 18 日
    刘健哲简历: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
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轴承厂见习生,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民品管理
部业务经理、经营管理部业务经理、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副主任,北方国际合
作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
公司五届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经核实,刘健哲先生未持有北方国际
的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处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经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推荐选举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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