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关于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2011-10-18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 号)的规定,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
责,独立董事周立先生、王小军先生、荣忠启先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检查
和问询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2、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周立 王小军 荣忠启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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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
2.经核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
3、同意聘任中瑞岳华会计事务所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签字:
周立 王小军 荣忠启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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