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等2014-05-27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国际
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五届二十五
次董事会审议的“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周立 王小军 荣忠启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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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国际
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五届二十五
次董事会审议的“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变更公司总经理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周立 王小军 荣忠启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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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国际
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五届二十五
次董事会审议的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
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
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周立 王小军 荣忠启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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