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北方国际: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9-17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14-047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
国际”)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
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于2014年9月13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的提示性公告》。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
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
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北方国际大厦
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1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155,970,91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5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
155,937,0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5374 %。现场会议由王一彤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33,9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134 %。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① 选举王一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② 选举李建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③ 选举魏合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2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④ 选举王粤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⑤ 选举刘三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⑥ 选举刘健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全体通过。

    2、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① 选举谢兴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3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② 选举荣忠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③ 选举张川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全体通过。

    3、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①选举李京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②选举李柏森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 155,937,011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全体通过

    4、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155,937,0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33,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55,937,0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33,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55,937,0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33,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5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审议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55,937,0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33,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审议《公司与扬子矿业(缅甸)铜业有限公司签订缅甸蒙育瓦 S&K
铜矿 6 号堆浸场土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8,086,94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14 年 8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或可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制度全文请
见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6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慧青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1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