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关于公司与德黑兰轨道车辆制造公司签署《德黑兰504辆碳钢地铁车供货合同》的独立董事意见等2014-12-26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德黑兰轨道车辆制造公司签署《德黑兰 504 辆碳钢地铁车
供货合同》的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德黑
兰轨道车辆制造公司签署《德黑兰 504 辆碳钢地铁车供货合同》的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黑兰轨道车辆制造
公司签订《德黑兰 504 辆碳钢地铁车供货合同》事项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黑兰轨道车辆制造
公司签订《德黑兰 504 辆碳钢地铁车供货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
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
业竞争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谢兴国 荣忠启 张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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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科米卡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刚果(金)卡
莫亚铜钴矿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的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
现就公司与与科米卡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刚果(金)
卡莫亚铜钴矿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科米卡矿业简易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刚果(金)卡莫亚铜钴矿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合同》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科米卡矿业简易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刚果(金)卡莫亚铜钴矿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谢兴国 荣忠启 张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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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誉星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南湃电力公司贷
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全资子
公司誉星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南湃电力有限公司贷款提供
股权质押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誉星发展有限公司为南湃电力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旨在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老挝南湃 BOT 项目
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
2、我们认为南湃电力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
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
险。本次股权质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签字:
谢兴国 荣忠启 张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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