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董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5-08-12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
有限的董事,保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签 名
董 事 长:王一彤
董 事:李建民 董 事:魏合田
董事总经理 :王粤涛 独 立 董事:谢兴国
独 立 董事:荣忠启 独 立 董事:张 川
董事副总经理:刘健哲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
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签 名
董事总经理:王粤涛 董事副总经理:刘健哲
财务总监: 余道春 副总经理: 赵志勇
董事会秘书:杜晓东 副总经理: 单 钧
副总经理 : 王晓冰 纪委书记: 王新庆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