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理坏账损失的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等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对公司在日常经营之 产生的部分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合计 608,203.75 元的处理程序,严格按照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 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及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的规定要求,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公 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本次处 理没有损害公司、各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处理坏账损失。 监事签字: 李京涛 李柏森 罗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