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北方国际非公开发行股 份即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和发行后股本情况 北方国际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为 253,401,907 股。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9 号文核准,公司向 8 名特定对象合计非公 开发行 20,969,855 股,发行价格为 38.15 元/股,该部分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274,371,762 股。 目 前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274,371,762 股 , 本 次 可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13,605,2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2015 年参与北方国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7 名发行对象承诺其认购的股票自 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 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本次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605,2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限售股解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 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号 份数(股) 禁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北京中经瑞益投资 1 2,621,231 2,621,231 0.96 0 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 2 2,437,745 2,437,745 0.89 0 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 银行-泰达宏利价值 3 2,096,985 2,096,985 0.76 0 成长定向增发 207 号资产管理计划 诺安基金-工商银 行-诺安澳投(杭 4 2,083,879 2,083,879 0.76 0 州)1号资产管理计 划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 5 1,572,739 1,572,739 0.57 0 股份有限公司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 6 1,572,739 1,572,739 0.57 0 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 7 -华安定增量化 1 号 443,609 443,609 0.16 0 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基金-招商银行 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 332,706 332,706 0.12 0 限公司 华安基金公司-工行 -外贸信托.恒盛定 9 221,804 221,804 0.08 0 向增发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 -新疆中乾景隆中和 10 221,804 221,804 0.08 0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 计 13,605,241 13,605,241 4.96 0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 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 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晨宁 王 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