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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国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17-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
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北方国际”、“上市公司”、“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北方国际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北方国际的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
    北方国际已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中信建投证券现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
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5、保荐代表人:王晨宁、王建
    6、项目联系人:王建
    7、联系电话:010-85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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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000065
    3、注册资本:513,003,607 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2 区 47 号楼 3 层(301,302)
    5、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 6 号院北方国际大厦 19-22 层
    6、法定代表人:王粤涛
    7、联系人:杜晓东、罗乐
    8、联系电话:010-68137579
    9、年报披露时间:2016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4 月 29 日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849
号文 《关于核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方国际
获准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64,464,141 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0,969,85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15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
计人民币 799,999,968.25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
用共计人民币 8,720,969.86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791,278,998.39 元,上
述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01300045 号”验资报告。
    五、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北方国际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
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
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北京证监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
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
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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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并对公司内控制度自我评价
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事项;
    5、持续关注公司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
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
的稳定性等;
    7、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
场检查结果;
    8、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9、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10、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六、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对北方国际的保荐职责期间未发生重大事项。
    七、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
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的情形。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包括 2015 年
年度报告(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告)和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 4 月 29 日公告)
等,确认北方国际各期定期报告以及重要临时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时间也符合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即使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进行;北
方国际的募集资金按照监管部门披露及公开披露文件所承诺用途进行使用。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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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北方国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完毕。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北方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履行
持续督导义务至北方国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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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晨宁                        王   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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