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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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臵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臵组和终止经营,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 2006 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 6 号——政府补助>同时废止。该准则修订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
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 年 3 月 12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要
求在编制 2017 年年报时,对于利润表的“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
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列报可比
会计期间的相应数据。
根据上述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及文件要求,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方国际”)对现行会计政策做出变更,并经北方国际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新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臵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
止经营的列报等处理。
此部分内容为《企业会计准则》新增内容,北方国际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臵组和终止经营》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做
相应增补。 北方国际采用未来适用法对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或处臵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二)利润表新增“其他收益”项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核算内容做
相应变化。
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由
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对于财政将贴息资
金直接拨付给企业的,将对应贴息资金从营业外收入调整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资产负债表新增 “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利润表新增
“资产处臵收益”、“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北方国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①其他业务成本 -2,783,333.40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②营业外收入 -7,096,693.33
(2017)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费用 -306,191.00
④其他收益 4,007,168.93
①资产处臵收益 651,248.58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②营业外收入 -651,248.58
通知》的相关规定
③营业外支出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无重大影响
流动资产、处臵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
北方国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
做出的增补调整,对北方国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O一八年 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