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关于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0-31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 号)的规定,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
责,独立董事谢兴国先生、鲍恩斯先生、何佳先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检查
和问询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2、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谢兴国 鲍恩斯 何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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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北方国际地产有限公
司 80%股权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向中国北方工业
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北方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北方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80%股权,是受国
家房地产行业限制性政策力度加大的影响,为调整业务结构,聚焦主
营业务的发展所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需要。
2、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北方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80%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劵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北方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80%股权的交易价
格是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并经
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谢兴国 鲍恩斯 何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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