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关于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11-29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拟
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分
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
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
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
格监管。
4、公司制定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
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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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谢兴国 鲍恩斯 何佳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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