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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国际: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办法2022-07-09  

                                                                      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办法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办法
      (于 2022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建立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激情和创
新创造活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业绩考核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
程具体要求,科学厘清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对经理层成员考核
分配工作的职责边界和履职方式。
    (二)规划引领原则。聚焦公司主责主业和核心使命,
服务国家战略、创新驱动和深化改革,建立责任层层传递、
目标层层分解的管理机制,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确
保考核目标合理衔接、经营业绩有效支撑。
    (三)持续改善原则。年度、任期与专项考核相结合,
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经理层成员科学谋划短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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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长期规划,形成支撑可持续发展的考核体系。
    (四)权责对等原则。将落实职权与压实责任同步进行,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与考核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
和责任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聘
任相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委是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事项
的前置研究机构,听取、研究讨论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
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等,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的决策
机构,负责审定相关制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考核申诉
进行最终裁决。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拟订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标准,组织开展经营业绩
考核工作,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第三章 经营业绩考核

    第七条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主要由年度经营
业绩考核、专项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组成。董事会明确
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方案,分解落实经营业绩总体目
标,确保考核目标合理衔接、经营业绩有效支撑。
    第八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由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和约束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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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组成,按百分制考核计分。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共性
指标和个性化指标,共性指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指标设置,
个性化指标根据个人岗位职责和分工设置,个性化指标占比
不低于 60%。业绩考核指标中应当根据重要程度、权重明确
主要指标,主要指标不超过 3 项。当指标实际完成值或达成
程度超过考核目标时,可结合公司实际,设置加分规则;当
指标实际完成值或达成程度严重低于考核目标时,不得设“保
底分”。约束性考核事项只进行评价,对出现未达到公司要求
并造成较大及以上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进行直接扣分。
    第九条 专项考核
    为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对年度实际完成的公司重
大专项任务或临时性重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对公司的长远
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可以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
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对经理层成员进行专项考核评价。
    第十条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战略引领和规划落实,由任期业
绩考核指标和约束性考核事项组成,按百分制考核计分。任
期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化指标,共性指标根据
公司年度经营指标设置,个性化指标根据个人岗位职责和分
工设置,个性化指标占比不低于 60%。约束性考核事项只进
行评价,对出现未达到公司要求并造成较大及以上损失或负
面影响的,进行直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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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考核结果确定及应用

       第十一条 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规则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理层成员,原则上经营业绩考核
结果不合格:
    1.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的;
    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一项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 80%
的;
    3. 出现严重责任追究情形。
    (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经理层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得分根据年度经营业绩
考核得分(占比 60%)、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得分(占比 20%)、
年度多维度测评得分(占比 20%)加权计算,其中年度党建
工作考核和年度多维度测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确
定。
       经理层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A、B+、B、
C 等五个级别,根据公司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
经理层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得分,拟订等级分布建议,由
公司董事会审定。
    (三)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占比 85%)、任期内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占比 15%)
和约束性事项得分综合确定。任期内各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每
得一次 A+或 A 得 5 分,每得一次 B+得分 4.75 分,每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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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B 得分 4.5 分,每得一次 C 得分 0 分。
    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和考核等级根据任
期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经董事会审核后确定。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约束激励机制,经理层成员年度综
合考核评价结果与年薪相挂钩,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任
期激励相挂钩。具体按照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
行。
       第十三条 加强对经理层成员的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
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一般包括
以下情形: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百分制
低于 70 分),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一项主要指标未达到完
成底线(完成率低于 70%)的。
    (二)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分级结果为 C(百分
制低于 80 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 80%)或任期经营业绩
考核结果为 C(百分制低于 80 分)的。
    (三)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经分析
研判确属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四)存在未完成公司各项经济指标、重大专项任务严
重拖期、发生重大风险问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否决性事
项。
    (五)因其他原因,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
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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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考核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 考核流程
    (一)考核期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责任书,
组织对经理层成员进行年度经营业绩、任期经营业绩、专项
任务考核评分。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人员构成
与职责参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八条。工作组
负责做好薪酬委员会研究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委员会
提供相关资料。根据经理层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得分、任
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专项考核得分,结合公司领导班子年
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和相关要求,拟订经理层成员年度综合
考核评价等级分布建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分布建议和
专项考核结果建议,报董事会审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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