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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国际:关于北方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2-09-02  

                                                          关于“北方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22-074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1 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北方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7.8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0.14 元/股)。后续可能会触发“北方转
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
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北方转债”基本情况
    (一)北方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4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开发行 578.2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821.00 万元,存续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票面利
率分别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
年 1.80%、第六年 2.00%。
    (二)北方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735 号”文同意,公司 57,821.00 万元可转债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北方转债”,债券代码
“127014.SZ”。
    (三)北方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关于“北方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方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
束之日(2019 年 10 月 30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8.84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7.80 元/股。
    二、北方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的赎回条款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
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北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8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0.14
元/股)。若在未来 20 个交易日内仍有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北方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北方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
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
否赎回“北方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