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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独立董事对2019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30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9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就 2019 年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
   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2019 年预计发生   2018 年已发生
                  交易事项          关联方
  类别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华侨城集团及其子
                                                            5,000.00         3,567.88
                               公司和联营公司
             销售水电
                               康佳集团及其子公
销售商品                                                    1,000.00           472.95
                               司和联营公司
                               康佳集团及其子公
             销售纸包装产品                                         -          766.24
                               司和联营公司
                               华侨城集团及其子
                                                           18,000.00         9,407.77
             代建租赁物业酒 公司和联营公司
提供劳务     店餐饮门票等服 康佳集团及其子公
             务                司和联营公司以其             2,000.00         3,908.09
                               他关联方
                               华侨城集团及其子
                                                            2,000.00           277.55
                               公司和联营公司
采购商品     采购商品
                               康佳集团及其子公
                                                            3,000.00         1,199.41
                               司和联营公司
                               华侨城集团及其子
                                                           14,000.00         6,803.47
             支付租金、商标 公司和联营公司
接受劳务
             使用费等服务      康佳集团及其子公
                                                            1,000.00                 -
                               司和联营公司
                        合计                               46,000.00        26,4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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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销售水电
     公司之子公司水电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
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供应水电,2019 年预计销售水电

人民币 6,000 万元。
     2、提供代建租赁物业酒店餐饮门票服务
     公司之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华侨城物业、华侨城大酒
店、威尼斯酒店、海景酒店等给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
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代建、租赁、物业管理、酒店

餐饮等服务,2019 年预计提供代建租赁物业酒店餐饮门票等服
务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采购商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 购买
设备,向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购买 LED 屏幕等视讯产品,

2019 年预计采购商品人民币 5,000 万元。
     2、接受劳务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等与华侨城集团签
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OCT”、“华侨城”及“欢
乐谷”系列商标的许可使用费,接受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
营公司提供的设计、工程、委托管理等服务,2019 年预计支付
人民币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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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2019 年与各主要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为人民币 46,000 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
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
为:首先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如政府无规
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等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销售水电、原材料
等,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经营,并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
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
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
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六、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相关协议、合同执行,付款安排
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表决时应注意回避。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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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刚、吴安迪、余海龙、周纪昌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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