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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3-3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厅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审

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

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

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

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

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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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刚、吴安迪、余海龙、周纪昌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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