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3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
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切实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所有独立董事出席
或委托出席了董事会所有会议,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
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出发,作为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及时跟
踪、深入了解、认真监督,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风险控
制、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 1 页 共 5 页
独立董事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次数
列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大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许 刚 8 4 4 0 2
吴安迪 8 4 4 0 2
余海龙 8 4 4 0 0
周纪昌 8 4 4 0 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由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担任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
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单
专门委员会 第七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段先念(主任委员)、王晓雯、王久玲、周纪昌
提名委员会 周纪昌(主任委员)、余海龙、王晓雯
审计委员会 吴安迪(主任委员)、许刚、王久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余海龙(主任委员)、吴安迪、许刚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按照法定程序
出具专项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名称 意见类型 发表时间
1 独立董事关于高管任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2.13
2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同意 2018.2.14
第 2 页 共 5 页
人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
3 同意 2018.4.26
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华侨城集团申请委托
4 同意 2018.4.26
借款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
5 同意 2018.4.26
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
6 同意 2018.4.27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华侨城集团申请委托
7 同意 2018.4.27
借款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
8 同意 2018.4.26
意见
9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意见 同意 2018.4.27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10 同意 2018.4.27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11 同意 2018.4.27
报告的独立意见
12 独立董事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4.27
1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4.27
14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4.27
第 3 页 共 5 页
独立董事关于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15 同意 2018.4.27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管理的独
16 同意 2018.4.27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
17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同意 2018.8.22
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离职员工股权的独
18 同意 2018.8.22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丽江济海文创投资开发
19 同意 2018.10.25
有限公司 51%股权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丽江济海文创投资开发
20 同意 2018.10.26
有限公司 51%股权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实地考察情况
为全面真实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
告期内,我们在监事长和董秘的陪同下专程前往公司分布在云
南、华东、华南等地的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现场调研,
我们既了解了项目,也了解了经营项目的团队;既掌握到更详实
直观的项目信息,也了解到项目经营者的经营思路、发展理念和
不同地域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也有机会和他们分享经验和教训。
实地调研既是监管部门对我们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我们科学履
第 4 页 共 5 页
职的必要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议的情况发
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发生;
(四)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对审议事项发表否定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2018 年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许 刚 吴安迪 余海龙 周纪昌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