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9—0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00 在
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一厅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8 人,
实到 7 人,独立董事余海龙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
吴安迪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段先念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
详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03)。
二、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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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
2019 年 1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203,106,4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2,460,931,924.50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19-2020 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37 亿元。
七、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19-2020 年度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400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
借款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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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2019-08)。
八、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19-2020 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19-2020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
提供不超过 868.42 亿元人民币额度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
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与控参股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亦可对
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2020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4)。
九、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9-2020 年 度 为 参 股 公 司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72.28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37%,对参
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2019-2020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
十、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19-2020 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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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
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决策。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2019-2020 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
十一、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9 年与各主
要关联方预计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性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46,0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
情况详见《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
十二、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度新颁布、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
十三、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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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离职员工
吴学俊、高宏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0,000 股,回购价格为 4.66
元/股。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
十七、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3)。
十八、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因投保对象涉及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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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19-14)。
其中,第七、十一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先
念、姚军、王晓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
十、十一、十三、十七、十八项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 2019 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关于确定公
司 2019 年经营考核指标的报告》、《公司 2018 年市值分析报
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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