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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2019-2020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9-0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0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财务资助事项: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45.51 亿元。2019-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28 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37%。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利
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深圳华
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一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拟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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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北京中铁华兴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铁华兴”)为公司参股公司。北京中
铁华兴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与中铁置业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签署增资扩股合作协议,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
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北京中铁华兴成立于 2016 年 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旧忠路 12 号院 9 号楼二层 1 门,
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50 亿元,主营业务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66.58 亿元,负债
总额 66.82 亿元,净资产为-0.24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55 亿元。公司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
的 29.6 亿信托贷款提供担保,同时该公司将其所拥有的北京市
大兴区旧宫镇 YZ00-0801-0039 地块土地使用权为 29.6 亿信托贷
款提供抵押。截至 2018 年底,公司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
务资助 11.75 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20.25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太原侨硕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原侨硕”)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
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太原侨硕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地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光华街 3 号焦煤厂办公
楼 1 栋 205 室,法定代表人为尹立源,注册资本为 9 亿元,主营
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0
亿元,负债总额 0 亿元,净资产为 0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

                          第 2 页 共 12 页
入 0 亿元,净利润为 0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
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4.43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太原侨隆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原侨隆”)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
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太原侨隆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地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光华街 3 号焦煤厂办公
楼 2 栋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尹立源,注册资本为 5 亿元,主营
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0
亿元,负债总额 0 亿元,净资产为 0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
入 0 亿元,净利润为 0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
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3.0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太原侨诺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原侨诺”)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
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太原侨诺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地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光华街 3 号焦煤厂办公
楼 2 栋 201 室,法定代表人为尹立源,注册资本为 8 亿元,主营
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0
亿元,负债总额 0 亿元,净资产为 0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
入 0 亿元,净利润为 0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
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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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020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4.15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五)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重庆华辉盛锦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3.4%股份,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重庆华辉盛锦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为刘旭,注册资本为 5 千

万元,主营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从

事咨询建筑相关业务等。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24.81 亿元,

负债总额 24.62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债 24.62

亿元),净资产为 0.19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

利润为-0.06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公司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

提供财务资助 8.19 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

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六)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3.3%股份,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为张播,注册资本为 5 千

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

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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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元,负债总额 23.1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

债 23.19 亿元),净资产为 0.34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01 亿元。截至 2018 年底,公司所有股东按

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7.73 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

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七)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巫溪县华侨城巴渝民宿有限

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

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巫溪县华侨城巴渝民宿有限公司成

立于 2018 年 10 月,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 3 千万元,

主营业务为民宿项目策划、设计、营销、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等。

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0 亿元,负债总额 0 亿元,净资产为 0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 0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

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3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八) 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首茂城”)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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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武汉首茂城成

立于 2016 年 9 月,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法

定代表人为马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

产开发与经营。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93.24 亿元,负债总额

72.01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34.76 亿元,流动负债 37.25 亿元),

净资产为 21.23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

-0.49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总额 24.85 亿元的银行借款按其持股比例

提供担保 8.2 亿元,公司为该公司在广发银行武汉分行 9.9 亿元

的银行借款按其股比提供担保 3.27 亿元,另外,公司为该公司

就招商银行 3.5 亿元供应链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向中国金茂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1.16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该公司

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6.25 亿,除以上事项外无其

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控股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4.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九)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郑州华侨城都市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郑州华侨城”)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

该公司 34.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郑州

华侨城成立于 2017 年 2 月,注册地为郑州市二七区鼎盛大道南、

青铜西路,法定代表人为吴清杨,注册资本为 7.77 亿元,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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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15.12 亿元,

负债总额 7.47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7.47 亿元),

净资产为 7.65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07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该公司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

助 1.01 亿,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

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控股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出资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3.9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
所有股东均按持股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限
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49%股份,所有股东
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
立于 2018 年 2 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
法定代表人为周会敏,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
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0.28 亿元,利润总额-0.02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
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控股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4.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
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成立于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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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10 月,法定代表人为聂黎明,注册资本为 15 亿元,主营业务
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169.67 亿元,负
债总额 157.3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01 亿元,流动负债
0.002 亿元),净资产为 12.28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
元,净利润为-0.15 亿元。2018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截止 2018 年底,该公司无重
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2.0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二)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置地
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会展置地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黄金台商业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为聂黎明,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
发。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76.32 亿元,负债总额 75.31 亿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债 0 亿元),净资产为 1.01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 0.0056 亿元。截
止 2018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2.5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三)2018-2019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
营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0%股份,
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国际会展发展公司成

                          第 8 页 共 12 页
立于 2017 年 5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尖岗山广深
高速公路东北侧曦城(A122-0297)商业 7 栋,法定代表人为吕
涛,注册资本为 0.1 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
运营管理等。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0.16 亿元,负债总额 0.41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债 0.41 亿元),净资产
为-0.25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27 亿
元。截止 2018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
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75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四)2019-2020 年度被资助方上海华筵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筵”)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
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
成立于 2016 年 7 月,注册地为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 169 号 2 层
118 室,法定代表人为唐勇,注册资本为 20.0 亿元,主营业务
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展览展示服务等。
该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45.81 亿元,负债总额 26.13 亿元(其
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16.13 亿元),净资产为 19.68 亿
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28 亿元。截止
2018 年底,该公司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0.59 亿,
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
裁事项)。
    2019-2020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
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0.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

                          第 9 页 共 12 页
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
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研究并一
致决议:

    为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

职责,同意 2019-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

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28 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37%。以上财务资助不存在不可

控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2019-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28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37%。以上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支持

参股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事项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第 10 页 共 12 页
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45.51 亿元。
       六、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及风险控制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
期情况,被资助对象的财务情况良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财务数
据、经营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
补救措施:
    (一)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
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2020 年度为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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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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