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侨城A:独立董事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2019-04-26  

						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
协议的议案》,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并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等相关业务。
通过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就该事项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
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被关联方控制,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
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
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第 1 页 共 2 页
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刚、吴安迪、余海龙、周纪昌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