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9-3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
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以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颁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自 2019 年中期财务报表开始
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
1
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
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相
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
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综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
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财政部 2019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
2
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资料,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
(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
3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