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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关于参与HNW Investment Fund Series SPC – Serica Segregated Portfolio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0-8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 HNW Investment Fund Series SPC – Serica Segregated
                     Portfolio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亚”)投资一支独立投资组合开曼港元基金
(“Serica”, segregated portfolio,以下简称“开曼基
金”)。2020 年 12 月 30 日,华亚签署了《Subscription
Agreement》及其附件(以下简称“基金文件”)。
     (二)基金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HNW Investment Fund Series SPC(“HNW Investment
Fund”,2012 年 7 月 9 日于开曼设立)下拟设立的一支独立
投资组合(“Serica”, segregated portfolio)。
     (三)开曼基金的目标基金规模为 8 亿至 10 亿港元,
其中华亚认缴出资额不超过 4.17 亿港元。
     (四)开曼基金仅可投资目标公司港名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以下简称“目标集团”)及 11 个城市(包括南京、
天津、成都、杭州、武汉、沈阳、苏州、西安、重庆、长沙
及青岛)的其他商业房地产项目。
    (五)公司本次投资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 年 2 月 28 日
    注册地:中国香港花园道 1 号中银大厦 59 楼
    投资规模:认缴基金出资额 4.17 亿港元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三、有关 HNW Investment Fund 与建银资管的情况
    HNW Investment Fund 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为独立
投资组合公司的获豁免公司,并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从
事直接投资、资产管理、以及提供保荐及包销、财务咨询及
证券经纪服务。
    开曼基金的管理人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建银资管”)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并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持牌进行第 1 类(证券交易)、第 4 类(就证
券提供意见)及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其主
要从事资产管理及投资业务,涉及医疗、消费及零售、能源
与运输、信息技术、媒体及房地产等各个领域。建银资管于
管理证监会授权基金及私募股权基金方面经验丰富,有能力
投资所有主要资产类别,包括私募及公募以及固定收益产品。
    四、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HNW Investment Fund Series SPC –
Serica Segregated Portfolio(以下简称“开曼基金”)
    (二)基金规模:不低于 8.5 亿港元。
    (三)组织形式:Serica 独立投资组合。
    (四)出资方式:均为港元货币出资。
    (五)存续期限:开曼基金自交割日起为期七年。经投
资者同意,管理人可延长开曼基金的期限。
    (六)基金管理人: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七)退出机制:开放期于交割日期后每两年开始一次
(“开放期”),期内,经管理人同意,投资者(“委托人”)
可选择转让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参与股份予管理人认可的
投资者(“受托人”)或由开曼基金赎回。售价应为委托人
或委托人指定的管理人与受托人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
并由双方共同确认评估价值。其他投资者及接受管理人推荐
的机构有义务接受委托。经投资者一致同意后,开曼基金可
于交割日期后两年清盘及终止。倘开曼基金的期限届满时未
延长,HNW Investment Fund 或会赎回开曼基金的全部已发
行股份并对开曼基金进行清盘及终止。目标集团将会被出售
予其他各方而有关所得款项净额将分派予投资者。
    (八)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港名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的全部权益。
    五、《基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管理和决策机制
    HNW Investment Fund 负责开曼基金的整体管理,包括
但不限于开曼基金的资产投资。其已委任建银资管为开曼基
金的管理人,负责开曼基金的决策及日常营运,包括作出开
曼基金的投资决定。投资者仅为开曼基金的投资者,不参与
开曼基金的日常运作。
    (二)收益分配
    基于各投资者于开曼基金所持权益的比例,预期年度分
派率约为投资额的 7.2%,将每半年向各投资者分派一次。基
于相关财政年度目标公司附属公司的租金收入金额,倘年度
租金收入净额(不含税)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分派率将为
每年 7.2%。此后,年度租金收入每增加人民币 0.15 亿元,
分派率则增加 0.05%。该表现基准将自出具目标公司附属公
司相关经审计报告后第二个月实施。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目前境内外市场环境,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基金投资,有利于公司整合境内外优
质资源,扩宽海外投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积累境内外基金
投资经验,为未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本次投资基金
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约
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重
大变化等风险,在投资决策后的整合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
经营风险等无法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公司将通过科学管理、
审慎决策和风险控制等措施,减少公司在投资过程中的不确
定性,更好地保护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事项
    (一)基金投资方向不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
争。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8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在投资基金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
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三)公司将根据基金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