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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1-1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

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

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24,608万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相

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

    截至2021年3月20日,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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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约323.41万股,至2021年1月27日的实际

回购时间区间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16,403.59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最高成交价为7.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0.4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的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既定的回

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

披露回购进展情况,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总额及实

施期限等相关内容符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

回购实际执行情况在原披露的回购范围内,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

合上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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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未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此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构建由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

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

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日期

间,公司副董事长姚军、董事总裁王晓雯、董事会秘书关山分别

于2019年9月10日、2019年12月21日、2020年8月1日披露了减持计

划,减持时间段与本次回购期间有部分时间段交叉,有关详情请

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截至减持计划期末,副董事长姚军、董事总裁王晓雯减持计

划未实施;公司董事会秘书关山因个人财务安排,根据减持计划

于2020年7月9日、10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约10.3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01%。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8日、2020年7月15

日、2021年2月24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期

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1,2020-52,2021-11)。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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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2020年3月25日首次回购股份的前五个交易日

(2020年3月18日-20日,3月23日-24日)累计成交量44,129万股,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之日回购数量约323.41万股,占首次回购股份

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0.7%,未超过

25%;回购实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的最大值约为

3,456.13万股(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占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7.8%,

未超过25%。

    (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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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约16,403.59万股,目前全部存

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

押等权利。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

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或另作安排。

   (三)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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