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2021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1-2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财务资助事项: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243.19 亿元。2021-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9 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22%。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
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华侨城
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2022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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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北京中铁华兴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铁华兴”)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
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北京中铁华兴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与中铁置业集团北京有
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合作协议,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
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旧
忠路 12 号院 9 号楼二层 1 门,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0.5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61.03 亿元,负债总额 59.82 亿元,资产负债率
98.01%,净资产为 1.21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19 亿元,
净利润 2.02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
提供财务资助 20.80 亿元,该公司土地、未售的商品房抵押 10
亿元,用于提取开发贷 5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
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2.0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天津华锦万吉置业有限公司
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6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
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2019 年 12 月与天津万吉共创共担有限
公司签署债转股增资协议。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67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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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3 号新城市中心写字楼 B 座 1808,法人胡宸恺,公司经营范
围包含:房地产开房;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51.57 亿元,负债总额 51.77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0.39%,净资产为-0.2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9.77 亿元,
净利润为-0.4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
提供财务资助 22.90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
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0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太原侨君置业有限公司为公
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
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地为太
原市万柏林区光华街 3 号焦煤厂办公楼 1 栋 106 室,法定代
表人为马隽 ,注册资本为 0.1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6.29 亿元,负债总
额 16.19 亿元,资产负债率 99.39%,净资产为 0.1 亿元。2020 年
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001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
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6.21 亿元。除以上事
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
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6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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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太原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1%股份,所有股东
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
地为太原市晋源区新晋祠路 488 号 1 幢 3 层 306 室,法定代表人
为贺明,注册资本为 0.5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
业服务。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0.04 亿元,负债总额 0.02
亿元,资产负债率 50.00%,净资产为 0.02 亿元。2020 年实现
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01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该
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05 亿
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五)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张家口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1%股份,所有股东
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为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梧桐大街 5 号 1#商业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为谭笑,注册资本为 0.8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
发及经营、房地产业务咨询、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等。该公司
2020 年末资产总额 2.12 亿元,负债总额 2.06 亿元(其中外方
股东借款 0.93 亿元,华侨城方股东借款 0.95 亿元,流动负债
0.18 亿元),资产负债率 97.17%,净资产为 0.057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0.11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
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0.95 亿元。除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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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
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6477 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其他
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六)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天津嘉运置业有限公司为公
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1%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
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6 月,注册地为天津
西青学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416 室,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建
昕,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6.54 亿元,负债总额 17.02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2.99 亿元,流动负债 14.03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2.88%,净
资产为 -0.48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
-0.40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
务资助 0.92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02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七)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成都华侨城锦华投资有限公
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
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7 月,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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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为黄志强,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主营房地产旅游资源开发、
旅游项目开发、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等。该公
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8.26 亿元,负债总额 18.30 亿元(其中无
银行贷款,流动负债 18.30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0.22%,净资
产为-0.04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为 0 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77 亿元。
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
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0.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八)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3.3%股份,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法定代表人为张播,注册资本为 5 千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
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
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40.04 亿元,负债总额 38.77 亿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62 亿元,流动负债 33.15 亿元),资产负
债率 96.82%,净资产为 1.27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9.39
亿元,净利润为 0.89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
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6.28 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
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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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8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九)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重庆悦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0%股份,所有股东均
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4 月,法定代
表人为潘华斌,注册资本为 2 千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
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38.65 亿元,负债总额 0.66 亿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 0.66 亿元),资产负债率 1.71%,
净资产为 37.99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为-0.01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0.20 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宜宾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为
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
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注册地
为四川省宜宾市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二二四(上锦美
域)1-3-5,法定代表人为张锴,注册资本为 5 亿元,主营业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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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2.73 亿元,负
债总额 2.75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2.75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0.72%,净资产为-195.65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元,
净利润为-195.65 万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
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4.96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
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
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成都地润置业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地润置业”)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
公司 29.4%股份,按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与成都融创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洛带博客
小镇项目之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地润置业”已建存量部分财
务资助由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成
立于 2008 年 11 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法
定代表人为魏冬,注册资本为 4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
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道路
施工及绿化工程;文化与旅游基础设施与运营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2.14 亿元,负债总额 9.07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元,流动负债 9.07 亿元),资产负债率 74.71%,净资产为 3.07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20 亿元,净利润为-0.2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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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5.03 亿
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
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 2.94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
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二)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西安招麟房地产有限公司
为公司联营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
发展有限公司将对其进行增资扩股,若完成增资扩股手续,公司
预计将持有该公司 24.9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
务资助。截止 2020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
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5.88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 其
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三)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西安华创骐耀置业有限公
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32%股份,所有股东
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注册
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镐京大道与沣泾大道十字东南角湖
滨府项目营销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朱祖星,注册资本为 5 亿元,
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2.22 亿元,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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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7.22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元,流动负债 7.22 亿元),资
产负债率 59.08%,净资产为 5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元,
净利润为 0 元。截止 2020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控股公司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
拟为该公司提供 2.7036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
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四)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杨凌欢乐田园(暂无公司
名)为公司联营公司,该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成立,公司预计将
持有该公司 24.9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截止 2020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
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
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8914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
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五)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成都佳利投资有限公司为
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48%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
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5 月,注册地为成
都市大邑县安仁镇大安路 6666 号,法定代表人为卢红纲,注册
资本为 0.3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屋租赁;酒
店管理。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1.75 亿元,负债总额 14.95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元,流动负债 14.95 亿元),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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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9%,净资产为-3.20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
利润为-0.6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
供财务资助 6.32 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
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
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
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六)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为
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49%股份,所有股东均
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6 月,注册地
为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锦立方 10 栋 B 座 1 单元 20 层 10
号,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 5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
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
具、电力设备批零兼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0 亿元,负债总额 0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00 亿元,
流动负债 0 亿元),资产负债率暂无,净资产为 0 亿元。2020 年
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
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6.74 亿。除以上事项外,该
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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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9.93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
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七)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
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49%股份,所有股
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2 月,注
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周会敏,
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
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5.76 亿元,
负债总额 5.91 亿元,资产负债率 37.51%,净资产为 9.85 亿元。
2020 年实现利润总额-0.08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
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2.70 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
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0.143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
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八)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郑州华侨城都市置业有限
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4%股份,所有股东
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2 月,注册
地为郑州市二七区鼎盛大道南、青铜西路西 2 号楼 12 层 1207 号,
法定代表人为吴清扬,注册资本为 7.77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
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44.95 亿元,负债总额
37.91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11.995 亿元,流动负债 25.9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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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84.34%,净资产为 7.04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17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
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4.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
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九)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
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3%股份,所有股东均按
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注册地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法定代表人为刘田,注册资本为
22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
资产 80.81 亿元,负债总额 57.80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17.17 亿
元,流动负债 40.63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53%,净资产为 23.01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18 亿元,净利润为 0.36 亿元。
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2.33
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
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4.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
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江门鹏悦置业有限公司为
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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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9 月,注册地为江
门市新会区会城今洲路 29 号中科创新广场 2 座 A 区 1501,法定
代表人为李晋扬,注册资本为 3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5.84
亿元,负债总额 12.94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7 亿元,流动
负债 12.24 亿元),资产负债率 81.71%,净资产为 2.90 亿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10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5.19 亿元。除以
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
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02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
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一)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
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
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法定代表人为刘成,注册资本为 15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
发经营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230.95 亿元,负债总额 212.16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3.80 亿元,流动负债 132.92 亿元),
资产负债率 91.86%,净资产为 18.79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
入 14.44 亿元,净利润为 0.34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
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41.94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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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0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二)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会展置地有
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
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注
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黄金台商业大厦六层,法定代表人
为刘成,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03.81 亿元,负债总额 102.79 亿元(其中银
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债 102.79 亿元),资产负债率 99.02%,
净资产为 1.02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 0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42.69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3.9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三)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
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
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 1 号深圳国际
会展中心行政办公 9 号楼 101,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
0.1 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营管理等。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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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80 亿元,负债总额 3.42 亿元(其中银
行贷款总额 1.69 亿元,流动负债 1.73 亿元),资产负债率
189.61%,净资产为-1.62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5 亿元,
净利润为-0.51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
例提供财务资助 1.5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
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
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
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四)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云南华侨城置业有限公
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5%股份,所有股东均
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注册地
为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法定代表人为陈涛,注册资本
为 9.82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
屋租赁、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开发与管理、
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与经营、养老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3.58 亿元,负债总额 3.77 亿元,资产负债率
27.76%,净资产为 9.81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
利润为-0.000087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
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0.26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
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控股公司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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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
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五)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华城国际低碳城开
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
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吉祥三路 25
号 401,法定代表人为武卫,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主营业务为
房地产开发(在国土部门核定地块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24.12 亿元,负债总额 24.31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
额 0 亿元,流动负债 23.81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0.76%,净资
产为-0.18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15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3.50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2.0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六)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
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49%股份,所有股东
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注册
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毅,注册资本为 1.84
亿元,主营业务为景区游览,景点场景复制销售,在风景区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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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风情表演,礼仪及相关庆典活动的策划,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
咨询业务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3.42 亿元,负债总额 0.74
亿元(全部为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 21.64%,净资产为 2.68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82 亿元,净利润为-0.47 亿元。
截止 2020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
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49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七)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招商华侨城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
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布心社区广深高速路口招商华
侨曦城别墅区一期管理处 1 整套,法定代表人为王舒波,注册资
本为 5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机动车停放服务。(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该公司 2020 年末总
资产 0.35 亿元,负债总额 0.24 亿元,资产负债率 68.63%,净
资产 0.11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92 亿元,净利润为 0.029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
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06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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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
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研究并一
致决议:
为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
职责,同意 2021-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9 亿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22%。以上财务资助不存在不可
控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2021-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9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10.22%。以上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支持参
股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事项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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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243.19 亿元。
六、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及风险控制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
期情况,被资助对象的财务情况良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财务数
据、经营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
补救措施:
(一)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
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
对于公司此次公告的文件《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该事项不属于“闲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以及“超募资金”范畴,故不在以上限制范围内。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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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2022 年度为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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