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第八届监事会对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核意见2021-03-30
监事会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2021 年 3 月 26 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过
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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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监事:
陈跃华 潘凤文 吴 飞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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