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3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2020年,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
议,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切实维护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现将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所有独立董事均出
席或委托出席了董事会所有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
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
作为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深入了解、认真监督,
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等
方面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次数
独立董事 列席股东
届次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或视频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姓名 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许 刚 2 1 1 0 0
第七届
吴安迪 2 1 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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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龙 2 0 1 1 0
周纪昌 2 1 1 0 0
沙振权 5 3 2 0 1
宋 丁 5 3 2 0 1
第八届
王一江 5 3 2 0 1
张钰明 5 3 2 0 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
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2020 年,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计
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所
有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单
专门委员会名称 成员
战略委员会 段先念(主任委员)、姚军、王晓雯、沙振权、宋丁
提名委员会 姚军(主任委员)、王一江、张钰明
审计委员会 张钰明(主任委员)、王晓雯、沙振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一江(主任委员)、王晓雯、张钰明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
出具专项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名称 意见类型 发表时间
1 《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独立意 同意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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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
2 同意 2020.1.15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3.20
4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4.8
5 《关于 2019 年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4.23
《关于公司向华侨城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关联
6 同意 2020.4.23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2021 年度为
7 同意 2020.4.23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8 同意 2020.4.23
见》
9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4.23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4.23
11 《关于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4.23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12 同意 2020.4.23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
13 同意 2020.4.23
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
14 同意 2020.4.23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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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7.21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16 同意 2020.8.18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开发平潭竹屿湾项目的
17 同意 2020.8.18
独立意见》
《关于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解除限售的独立意
18 同意 2020.10.23
见》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议的情况发
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的情况发生;
(四)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对审议事项发表否定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2020 年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运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侵害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情况。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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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一江 沙振权 宋 丁 张钰明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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