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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1-5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以书面、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6 人,实到 5 人。

董事长段先念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董事王晓雯代为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会议由王晓雯董事、总裁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

详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56)。

    二、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 2020 年度奖励年薪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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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在征得被提名人刘凤喜同意后,现提名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期限为三年(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管理层决策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华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华侨城

       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1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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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2                                            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关于委托出席的要求               第十一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 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

    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 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                 (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

    托;                                     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

       (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 委托;

    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               (三)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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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董事的委托;                           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

       (三)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 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接受无表决

    议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 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

    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 的委托;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

    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 他董事出席而免除;

    委托。                                           (四)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

                                             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

                                             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

                                             出席。

     第三十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批准后生     第三十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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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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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比表》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57)。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刘凤喜,男,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康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总监,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总裁兼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兼党委书记,华侨城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凤喜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华

                         第 4 页 共 5 页
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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