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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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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
    持有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践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部

署,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置地”)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全

资子公司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首驰”)的 51%

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挂牌转让底价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依据,

不低于上海首驰 51%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最终成交价格将按动态

报价结果确定。交易完成后,上海置地继续持有上海首驰的 49%股权。

    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已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交易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经营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最终交易对手方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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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

对方尚未确定,以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挂牌转让底价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依据。上

海置地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就

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上海首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MA1FYDM899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北苏州路1016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       陈运根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8年8月28日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

经营范围: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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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上海置地持有上海首驰100%股权

    (一)上海首驰资产概况

    上海首驰主要资产为 133 套公寓,地处上海城市核心位置,位于

上海市山西北路 108 弄 10 号,目前以长租公寓对外租赁运营。截至

评 估 基 准 日 , 公 寓 资 产 账 面 原 值 212,008.42 万 元 , 账 面 净 值

197,615.77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首驰以公寓资产为抵押物,与浦发银行

签署贷款合同,贷款额度 15 亿元,已放款 14 亿元。

    (二)上海首驰经营概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首驰资产总额 200,557.13 万元,负债总

额 143,203.50 万元,净资产总额 57,353.63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及

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总资产                      207,181.23                    200,557.13
       负债                       145,777.20                    143,203.50
      净资产                       61,404.03                     57,353.63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 月-9 月 20 日
     营业收入                          9,812.83                   7,235.39
     营业利润                      -5,235.11                     -4,050.39
      净利润                       -5,235.11                     -4,050.39

    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上海首驰评估概况

    依据《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上海首驰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

                                       3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 1911 号),选

 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上海首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

 论。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2,941.36      2,941.36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197,615.77   254,895.44   57,279.66      28.99
 3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197,615.77   254,895.44   57,279.66      28.99
 4     资产总计               200,557.13   257,836.79   57,279.66      28.56
 5     流动负债                3,203.50      3,203.50        0.00       0.00
 6     非流动负债             140,000.00   140,000.00        0.00       0.00
 7     负债总计               143,203.50   143,203.50        0.00       0.00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7,353.63    114,633.30   57,279.66      99.87

       公司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公司转让该项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五)经查询,上海首驰不是失信执行人。

       (六)本次出售上海首驰 51%股权后,上海首驰将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且不存在以下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上海首驰及其

 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2)上海首驰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

 上海首驰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尽快在北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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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交易所发布产权转让披露信息,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

方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

所指定银行账户,获得受让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随即成为竞买人。

动态报价期内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交易双

方应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结算交易资金,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手

续。

       鉴于本项交易需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进程及

交易能否达成、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出

售资产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归还贷款及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践行公司的战略部署,出售上海首驰51%股权有利于盘活存量

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同时加快优质项目经营节奏、提质增效。交易

完成后,上海首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项交易相关会计处

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

       上海置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对标的公

司进行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务调查,未发现交易标的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首驰51%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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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事项的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挂牌转让底价

以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

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上海

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深审字第2200799号);

    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

拟挂牌转让所持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所涉及的上海首

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

【2022】第1911号)。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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