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
4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
持有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践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部
署,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置地”)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全
资子公司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首驰”)的 51%
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挂牌转让底价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依据,
不低于上海首驰 51%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最终成交价格将按动态
报价结果确定。交易完成后,上海置地继续持有上海首驰的 49%股权。
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已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交易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经营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最终交易对手方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
1
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
对方尚未确定,以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挂牌转让底价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依据。上
海置地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就
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上海首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MA1FYDM899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北苏州路1016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 陈运根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8年8月28日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
经营范围: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上海置地持有上海首驰100%股权
(一)上海首驰资产概况
上海首驰主要资产为 133 套公寓,地处上海城市核心位置,位于
上海市山西北路 108 弄 10 号,目前以长租公寓对外租赁运营。截至
评 估 基 准 日 , 公 寓 资 产 账 面 原 值 212,008.42 万 元 , 账 面 净 值
197,615.77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首驰以公寓资产为抵押物,与浦发银行
签署贷款合同,贷款额度 15 亿元,已放款 14 亿元。
(二)上海首驰经营概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首驰资产总额 200,557.13 万元,负债总
额 143,203.50 万元,净资产总额 57,353.63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及
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总资产 207,181.23 200,557.13
负债 145,777.20 143,203.50
净资产 61,404.03 57,353.63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 月-9 月 20 日
营业收入 9,812.83 7,235.39
营业利润 -5,235.11 -4,050.39
净利润 -5,235.11 -4,050.39
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上海首驰评估概况
依据《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上海首驰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
3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 1911 号),选
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上海首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
论。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2,941.36 2,941.36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197,615.77 254,895.44 57,279.66 28.99
3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197,615.77 254,895.44 57,279.66 28.99
4 资产总计 200,557.13 257,836.79 57,279.66 28.56
5 流动负债 3,203.50 3,203.50 0.00 0.00
6 非流动负债 140,000.00 140,000.00 0.00 0.00
7 负债总计 143,203.50 143,203.50 0.00 0.00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7,353.63 114,633.30 57,279.66 99.87
公司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公司转让该项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五)经查询,上海首驰不是失信执行人。
(六)本次出售上海首驰 51%股权后,上海首驰将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且不存在以下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上海首驰及其
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2)上海首驰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
上海首驰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尽快在北京产
4
权交易所发布产权转让披露信息,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
方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
所指定银行账户,获得受让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随即成为竞买人。
动态报价期内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交易双
方应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结算交易资金,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手
续。
鉴于本项交易需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进程及
交易能否达成、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出
售资产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归还贷款及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践行公司的战略部署,出售上海首驰51%股权有利于盘活存量
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同时加快优质项目经营节奏、提质增效。交易
完成后,上海首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项交易相关会计处
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
上海置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对标的公
司进行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务调查,未发现交易标的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首驰51%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
5
划,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事项的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挂牌转让底价
以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
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上海
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深审字第2200799号);
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
拟挂牌转让所持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所涉及的上海首
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
【2022】第1911号)。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