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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监事会继续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的要求,勤勉履职,积极维护公司、股
东和员工的利益,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情
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星
期二)在深圳华侨城集团办公楼 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关于修订<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星
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
季度报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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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星期五)在华侨城大厦 5317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继续
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审阅各项报告,以及现场
巡视、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公司运行情况实施监督。对照各项
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内部控制方式
更加丰富,治理环境进一步改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履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同意公布有关报告。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
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担保和投资等情况进
行了检查,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对公司 2022 年度
减值事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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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公司年内无重大资产
收购及出售。
     (四)本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
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
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
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督
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特此报告。


     监事:
     陈跃华 李         峥     彭     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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