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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 2018 年-2019 年度向公司提
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借款,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借款利率不
高于公司同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平均利率。具体借款期限、利率由双方根据实际经
营及海王集团资金状况协商确定。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
定的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6,445,128 股,
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5.9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通过后与海王集团签订
相关借款协议。
    在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思民先
生、张锋先生、许战奎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赞同、3 票回避、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事项。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14061U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51.62 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 1 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康复仪器、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保健品和精细化工业
品、副食品、纺织品、工艺品、日用百货;产品 100%外销。从事经营范围内产品
的研究开发业务;海王银河科技大厦物业租赁业务。海王大厦自有房产(租赁面
积:4652.67 平方)租赁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管理服务、信息咨询。
    2、海王集团股东及持股比例
    深圳海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王集团 59.68%的股权,为海王集团第一
大股东;(香港)恒建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海王集团 20.32%的股权,为海王集团
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海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海王集团 20.00%的股权,为海
王集团第三大股东。张思民先生持有深圳海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0%股权,持
有(香港)恒建企业有限公司 15%的股权,持有深圳市海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张思民先生为海王集团实际控制人。
    3、海王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海王集团 2015 年、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 112 亿元、137 亿元。经
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王集团的资产总额约为 453 亿元,净资产约
为 114 亿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约为 274 亿元,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约为 8
亿元。
    4、关联关系说明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6,445,128 股,
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5.9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查询,海王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及其下属子
公司预计 2018 年-2019 年度向公司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借款,
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平均利率。具
体借款期限、利率由双方根据实际经营及海王集团资金状况协商确定。公司可根
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
    (2)定价原则
    借款利率以公司同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平均利率为基准,海王集团提供的借款
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平均利率。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临时周转需要,
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提供的临时周转资金,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
便捷性,有利于业务的有序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海王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生的日
常经营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37,532.69 万元(未经审计)。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产品销售及配送服务(本公司作为销售及配送服
                                                                1,768.65
务方)
产品采购(本公司作为采购方)                                   35,344.10
关联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419.94

合计                                                           37,532.69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一事构成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借款利率合理、
公允。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 2018 年
-2019 年度向公司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借款,是为了更好地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公司提供的临时周转资金。海王集团提供的借款利率不
高于公司同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平均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局在审议此事项前已将该事项提交我们
事前审核,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局会议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
批权限。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
当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