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2019-02-1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
核查意见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重新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董事局按照激励对象认购款实际缴纳情况对激励对象和股数进行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因前次授予后部分激励对象实际缴款认购股数与授予股数存在差异等原
因,公司董事局决定按照激励对象实际认购款缴纳情况重新进行授予和确定授予
日,我们认为授予和确定授予日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同意重新进行授予并
确定授予日。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经审议,同意以 2019 年 2 月 13 日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授予 264 名激励对象 13,14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