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
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结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常务副总裁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杨拴成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杨拴成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
3、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结构的独立意见
此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结构,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绩效
考核的合理性及激励性而作出的调整。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本议案。
特此意见。
刘来平、谷杨、章卫东
2019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