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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1-14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以下控股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申请的新增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审议的
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整体新增担保的最高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具体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单个公司计划新增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个公司计划
序号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新增担保额度
                                                                          (万元)
  1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2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吉林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
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沈大凯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621万元
      3、成立日期:2002年07月23日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19号二楼自编H01单元
    5、主营业务: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
    6、股东持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58.19%股权,深圳市明汇智融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7.26%股
权,自然人董靖持有其5.09%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持有其9.46%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该公司审计报告或经签字的财务报表为准):
    截止2020年9月30日,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0.67亿
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2.95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8.07亿元,
实现净利润约为人民币0.50亿元。
    (二)吉林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翼飞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7日
    4、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526号中玖科技创业园第5层5001-1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医药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社会经
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持股: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吉林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暂未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新增借款或日常经
营货款提供担保,其中银行借款保证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担保
期限、担保金额、担保形式以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局意见
   1.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上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
董事局认为上述公司能及时归还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和归还供
应商货款。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拥有控制权,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上述公司
业绩的增长,将对本公司业绩的增长带来积极的影响。
    2、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需提供同比例担保,如因其
资质等原因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需将股权全部质押给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为本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实施时,不得为未
提供同比例担保的或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3、其他
    在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整体新增担保的最高使用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15亿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52.41 亿元,其
中对外担保余额为 0.34 亿元(分别为:对内蒙古天祥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0.14 亿元,对参股公司山东康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0.2 亿元),
其余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约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
的比例为 66.7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